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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试验区成果丰硕

[知识] 时间:2024-04-28 04:18: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08次

  2022年5月1日,浙江自贸新修订的试验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正式施行。以《条例》修订施行为新起点,区成浙江省自贸办充分联动相关部门,果丰通过录制并上线宣讲视频、浙江自贸开展普法大讲堂、试验硕举办知识问答活动、区成创意制作图文解读、果丰举办“法律护航浙江自贸试验区圆桌对话”“法律护航走进金义片区”活动等多种举措,浙江自贸全面扩大《条例》影响力,试验硕全力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区成

  《条例》实施一年来,果丰浙江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自由便利度、浙江自贸金融服务创新、试验硕要素资源保障等方面有了明显提升,区成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根据《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应当根据国家确定的功能定位,坚持首创性和差别化发展,突出自身特色,加强联动协同,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各片区积极开展差异化探索,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创新成果。

  舟山片区聚焦油气全产业链,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导下“创新产能预售交易模式”,对接供需两端实体企业,使产能发售方提前7到90天对未来产能和产品进行在线预售,提高了传统现货贸易模式效率;杭州片区聚焦生物医药产业创新推动“首单产业园区公募REITs项目”,实现了沉淀资产的快速变现,极大缓解了杭州医药港建设运营主体的资金压力,有效提升了生物医药产业研究与产业服务水平,推动了杭州生物医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条例》第八章第五十六条明确:“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自贸试验区开展金融产品、业务、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创新”,宁波片区在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的指导下开展的“跨境投资贸易便利化制度集成创新”,涵盖9项资本项目、4项经常项目改革措施和2项风险防控措施,为跨境电商、保税维修、新型离岸贸易等新型国际贸易提供快、实、优的跨境金融服务。

  根据《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三条“自贸试验区应当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机制,健全多种贸易拼箱货物运输单证签发、流转制度,规范组货人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措施”,金义片区创新建立“市场采购组货人制度”,评定67家认证组货人企业,50家金牌银牌企业,发放扶持资金2600万元等。

  以上所述,只是浙江自贸试验区贯彻落实《条例》的缩影。此外,浙江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赋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一批省级管理事项权限的决定》,依法将32项省级事权下放到各个片区;浙江省自贸办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办法(试行)》等举措,有力促进了浙江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革创新成果全面深化。

  下一步,浙江自贸试验区将紧扣重大节点,持续做好《条例》的普及、落地、评估,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行动,推动制度型开放,助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齐  思)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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