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28条措施 力促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百科] 时间:2024-04-29 06:54: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9次

  人民网北京4月23日电(许维娜)据湖北省住建厅官网消息,湖北和房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出台促建通知》,《通知》共计28条措施,条措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施力市场其中涉建筑行业11条,筑业房地产行业17条。地产

  针对房地产市场,平稳《通知》从合理调整监管措施、健康为企业降本减负、发展财政金融支持、湖北和房复工复产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17条政策措施。出台促建

  在风险可控的条措前提下,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施力市场房地产开发项目,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的筑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地产条件下,湖北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对信用记录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适度降低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比例,允许企业通过银行保函形式替换同等额度的重点监管资金,可适度增加1-2个预售监管资金拨付节点,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或疫情防控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可申请预支重点监管资金。

  调整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2020年10月1日前新出让的土地,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度降低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但不得低于土地出让底价的20%。

  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可享受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企业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或缴纳出让金的,经申请可延期至疫情消除后3个月内签约、缴纳,不收取滞纳金,不记入企业诚信档案。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企业申请可予以缓缴,缓缴时间自当地政府批准延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应在竣工验收前结清。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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