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执行认房不认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官宣

[探索] 时间:2024-05-03 12:02:3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33次

    9月1日,安徽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执行住房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认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贷南即日起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宁市这也意味着,和城安徽正式宣布实施“认房不认贷”。乡建宣图源:卡乐图片 宁颖 摄  《通知》明确,设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也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安徽家庭成员在购房所在地的执行住房市、县名下无成套住房的认房,不论是贷南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均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宁市  《通知》指出,和城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成套住房套数,由市、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如需查询网签合同备案的成套住房套数,由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  按照通知要求,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政策工具箱。  值得一提的是,“认房不认贷”政策落地后,购房时可按首套来执行贷款政策,享受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  尤其对于改善性住房家庭来说,“认房不认贷”政策将带来直接利好,因为首套房贷款利率可以降低,减少“月供”,提高购房支付能力,继而减轻购房负担。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三部门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分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现就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购房所在地的市、县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均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二、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成套住房套数,由市、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如需查询网签合同备案的成套住房套数,由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  三、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政策工具箱。  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执行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推进工作组办公室报告。  安徽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推进工作组办公室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章)  2023年9月1日  相关新闻  南宁宣布“认房不认贷”,实施购房补贴政策  9月2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南宁市中心城区 (不含各县、市及武鸣区,下同)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居民家庭 (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在邕商业银行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中国小康网综合人民网、潇湘晨报)

(责任编辑:休闲)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