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印发《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休闲] 时间:2024-05-06 20:19:3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38次

  人民网北京1月21日电 (记者王震)为做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部门补助办法提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资金近日财政部、财政城市住建部、海绵水利部制定印发《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设绩效

  《办法》明确,示范年度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部门补助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资金水利部、财政城市财政部组织开展。海绵在年度绩效评价的建设绩效基础上,财政部根据工作需要,示范适时组织对补助资金政策总体绩效情况开展重点评价。部门补助办法年度绩效评价的中央资金主要内容是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财政城市制度和采取的措施,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产出数量和质量。包括相关政策和长效机制的制定情况,示范城市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示范城市承诺的相关指标完成情况。

  二、资金管理。包括资金分配是否科学合理,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是否符合项目序时进度,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资金使用是否规范,以及资金管理措施是否健全有效等;示范城市资金投入情况,以及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情况等。

  三、项目效益。包括海绵城市理念在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中的落实情况,是否全域系统化推广,城市水安全等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目标实现情况,人民群众满意度等。

  绩效评价结果实行分级制,根据指标因素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按照排序划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拨付补助资金、确定各省份示范城市推荐名额的重要依据。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 A、示范期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在拨付资金时适当加快进度。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 C 和 D、示范期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滞后的,适当缓拨、扣拨补助资金,并作为示范城市所在省份下一年度参与示范评审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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