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昆明一名浙江游客在云南昆明草海大堤游玩时,游客元在给红嘴鸥投喂鸥粮时,抓红嘴鸥用手抓住一只红嘴鸥进行拍照。拍照随后,留影这一游客的被罚行为被正在大堤巡逻的安保人员拍照制止,并报警。昆明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海口林区分局到达现场后,游客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抓红嘴鸥当事人徐某某的拍照行为被列为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调查取证,留影违法当事人徐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被罚随后,昆明森林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游客元相关规定,对这一游客的抓红嘴鸥行为作出罚款625元(海鸥保护价值1倍)的处罚决定。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郑重提示:昆明全市辖区均属禁猎区,全市范围内严禁猎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各类野生动物。海鸥属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实施抓鸥取乐、抓鸥拍照、抓鸥饲养、抓鸥食用等非法猎捕海鸥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违法嫌疑人一旦实施非法猎捕行为,必将受到罚款、没收作案工具、没收猎获物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会面临刑事处罚。在此,昆明市森林公安局也呼吁广大市民和游客:文明观鸥,守法观鸥!(央视记者 崔晨韬)
原标题:这样照相违法!昆明一游客抓红嘴鸥留影被罚625元(责任编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