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评论 | 禁止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家长应担起首责

[热点] 时间:2024-04-28 03:39: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40次

原标题:新海南评论 | 禁止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新海家长应担起首责

近年来,南评随着电动车数量增加,论禁受众年龄也呈现年轻化趋势,成年车家长越来越多的人骑中学生开始骑电动车上下学。

那未成年人可以骑电动车吗?答案是电动担起否定。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首责但有媒体记者走访发现,新海海口街头上仍有不少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南评两三人合骑一辆电动车的论禁现象更是屡见不鲜。不仅如此,成年车家长一些学生驾驶着无牌电动车,人骑车速快不说,电动担起还不遵守交通规则,首责逆向行驶、新海走上机动车道、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更是大有人在。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这些行为无伤大雅,但危险就发生在身边,如2020年8月,海南屯昌3名男孩骑共享电单车与小货车相撞,致1死2伤,酿成悲剧。再如,河南平顶山市两名12岁少年骑电动车在回家路上时与一辆货车相撞,造成一人当场死亡……这一桩桩一件件都是血淋淋的教训,亟需引起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的高度重视。

就此问题,海南交警也始终坚持对未成年人骑电动车采取高压治理态势,并于近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集中整治行动,严查中小学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从交警部门的整治行动,我们看到了监管部门的担当。然而,治理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不可能光靠交警部门的雷霆行动,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家长的责任也不能缺位。

对于严惩严查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的做法,不少家长表示赞同和支持,却也有一些家长不为所动。在走访中,不少学生表示,电动车是父母特意给他们买的,为的就是方便他们上下学。或许,在有的家长看来,自己的孩子已经长大了,有自我管理能力,骑电动车上路完全没问题。但他们没考虑到的是,这些未满16周岁的孩子,尚处于生理、心理发育阶段,自我控制能力较差,相应的交通安全意识并未与之相适应,忽视交通规则现象较为突出。

不出事是侥幸,出了事后悔都来不及。电动车不是“玩具”,既不能冒这个险,也输不起这样的游戏。更何况,一旦出事,家长作为监护人同样要承担责任。这些年,国内发生了多起因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撞伤他人,家长被判赔的案例。无论是出于孩子生命安全,还是避免引发交通事故承担责任,作为家长都不能为了图方便,罔顾孩子骑电动车上路存在的安全风险,应该主动承担起监护的责任和义务。

具体而言,家长一方面是要高度树立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识,管教和约束自己的孩子,为了孩子的安全,不能图方便给孩子购买电动车,以此从源头杜绝。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孩子的道路安全教育,避免搭乘其他未成年人的电动车。只有家长主动承担起监护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才能使我们的社会形成治理未成年人骑电动车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让交警部门的整治事半功倍。(寇振宁)(寇振宁)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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