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

[热点] 时间:2024-05-03 11:26:4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72次

  山西省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

  央广网太原4月28日消息(记者贺威通)日前,山西省开社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展入整治通知,决定在山西全省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工作,河排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情况,污口违法建立问题清单,排查曝光采取针对性措施,工作公开实现防治水污染、接受监督改善水环境、典型修复水生态的案件目标。

  此次整治工作主要是山西省开社全面完成汾河、桑干河等流域的展入整治“查、测、河排溯、污口违法治”四项主要任务。排查曝光查,工作公开全面摸清山西省七河流域所有直接、间接排放废污水的各类入河排污口;测,各地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入河排污监测计划,对入河排污口的水量、污染物种类、水质情况进行定期监测;溯,对排查发现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污水的来龙去脉,厘清排污责任;治,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开展排污口、涉水污染源清理整治工作,并实行销号制度。

  通知要求,以县为单元,依据对本辖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段入河排污口进行摸底排査、登记制表。摸清每条河道排污口(点)的数量、年度排污总量,以及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规模排放。特别是要摸清是否有未履行登记或审批程序的非法排污口(点)及其偷排等情况。并于2019年10月底前提交完整的排查结果。

  各市针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分析、分类并确认,追踪查出背后的排污企业,建立地表水断面-排污口-污染源清单。对摸排确认的入河排污口(点)、污染源头、污水水质水量、引流方式及监管、运行等情況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山西省水防办将组织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环境规划院、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对各市、县完成的排查复查结果进行卫星遥感核查和现场核查,形成核查报告。对于现场核查中发现有未上报的问题,山西省水防办将向市、县政府进行通报,并抄送市县级河长。

  对严重影响河流断面水质的排污单位,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彻底完成整治;对不能完成入河排污整治任务的排污单位,各市应进行挂牌督办,将推进进度每月报告山西省水防办。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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