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稳企十条”减免房租细则:2月免收3月4月减半收取

[时尚] 时间:2024-04-28 20:48:0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7次

  快速落实房租减免政策,稳企十条支持困难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南京记者昨从市国资委获悉,减免该委已联合市财政局,房租就落实南京“稳企十条”中降低房租成本措施下发通知,细则明确相关事项。月免月减中小微企业如何才能享受减免,收月记者请相关部门进行了解读。半收

  租谁的稳企十条房子才能享受减免?

  据介绍,减免困难中小微企业房租的南京“减免主体”,指将所属房产出租用于经营的减免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全资企业、市属集团及其所属国有全资企业。房租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国有股东与其他股东协商,细则积极推动房租减免政策落实。月免月减

  什么样的收月中小微企业能享受减免?

  据悉,本次政策“支持对象”为,已依法合规承租减免主体房产的,且直接自用于生产经营的困难中小微企业。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由承租方负责转租、分租的适用房租减免政策,具体由房产租赁双方协商解决,切实支持实际承租经营的困难中小微企业。

  其中:“困难”指服从全市疫情防控安排,减免期内停业或未正常生产经营;“中小微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

  房租能减免多长时间?如何操作?

  据悉,本次租金免收期间为2020年2月,减半收取期间为2020年3月—4月。租赁合同在2020年4月底前到期的,减免期间截止日期为租赁合同到期日。

  具体减免方式为,房产租赁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协议补充约定,灵活采取退、抵、免、延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其中:已收取租金的,可在减免期间逐月退还或直接抵减应缴租金;尚未收取租金的,可适当延后收取并减免相应租金;或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免费延长与减免金额相对应的租期。更详细政策可查询市国资委网站。

  市国资委、财政局已明确,市主管部门、市属集团负责组织本部门、本集团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落实减免政策,明确责任部门,指导督促出租企业快速受理减免申请,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确保减免政策落实到位。两部门在考核相关单位当年经营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时,对按照上述政策减免租金的,将根据实际减免金额视同实现利润。

  2月7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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