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批选罢法修正违宪 官方称参选需更高资格

[热点] 时间:2024-04-28 23:09: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64次
“行政院”代理发言人罗秉成。扁批(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5月3日电/针对“行政院”版《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选罢宪官需更规定洗钱定谳将褫夺参政权终身,法修方陈水扁昨天下午赴“总统府”、正违“行政院”、参选“立法院”替即将入监服刑的高资格儿子、民进党高雄市议员陈致中请愿。扁批对此,选罢宪官需更“行政院”代理发言人罗秉成2日表示,法修方人民对于参选人资格有越来越高的正违期待和要求,有必要完善公职候选人消极资格相关规定的参选修正,但“政院”也尊重相关意见的高资格表达。  台媒报导,扁批罗秉成表示,选罢宪官需更台湾在民主化后历经一次又一次民主选举的法修方洗炼,台湾的民主制度运作也越趋成熟稳健,而对于参选人的资格,人民也有越来越高的期待与要求。鉴于民选公职人员担负执行监督、制衡行政部门的重责大任,其需具备更高的尊严、信赖及名誉等资格与条件,因此有必要完善公职候选人消极资格相关规定的修正。  罗秉成说,早已有将特定犯罪纪录作为职业限制或消极资格之一的立法先例,本案“政院”已于去年12月15日连同“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以及“组织犯罪防制条例”送请“立法院”审议,“政院”也尊重相关意见的表达。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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