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9月15日起关于控制副产三氟甲烷(HFC-23)排放的管理要求正式生效

[综合] 时间:2024-05-09 05:58:4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56次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生态生效《〈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环境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以下简称《基加利修正案》)于今天(2021年9月15日)对我国正式生效。自生效之日起,部月我国须履行《基加利修正案》关于控制副产三氟甲烷(HFC-23)排放的日起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明确HFC-23履约要求,关于确保实现履约目标,控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副产氟甲自2021年9月15日起,排放二氟一氯甲烷(HCFC-22)或氢氟碳化物(HFCs)生产过程中副产的理求HFC-23不得直接排放。

二、正式除作为原料用途和受控用途使用外,生态生效副产HFC-23应采用《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环境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核准的销毁技术尽可能销毁处置。

三、部月企业应建立HFC-23副产设施及销毁处置设施运行台账,日起对HFC-23产生量、关于销毁量、储存量、使用量、销售量等进行监测和计量,并按有关规定报送数据,具体规定将另行发布。

四、企业应加强HFC-23排放管理,配套HFC-23存储设施(设备)或采用其他措施,避免在销毁处置设施出现停车等紧急情况时向大气直接排放HFC-23。当HFC-23回收、存储和销毁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时,应停止相应HCFC-22或HFCs的生产,防止HFC-23直接排放。

五、企业应加强装置、设备的维护管理,防止HFC-23泄漏和排放,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检查。

六、鼓励企业开展生产技术革新和升级改造,降低HFC-23副产率,开发推广将HFC-23作为原料用途的资源化利用技术。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积极督促和协助企业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做好HFC-23排放管理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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