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一男子网上传播淫秽视频394个牟利2244元 被判4年罚1万元

[娱乐] 时间:2024-04-28 21:57: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8次

原标题:儋州一男子网上传播淫秽视频394个牟利2244元 被判4年罚1万元

新海南客户端、儋州南海网、男网南国都市报8月25日消息(记者 陈栋 通讯员 罗凤灵 黄灿)儋州市28岁男子羊某为牟利,上传兼职给色情网站上传淫秽视频,播淫共上传394个视频非法获利约2244元。秽视一审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频个判年判处羊某有期徒刑4年,牟利并处罚金1万元。元被元羊某上诉后,罚万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驳回上诉,儋州维持原判。男网

2018年9月开始,上传羊某经其朋友符某(另案处理)介绍,播淫兼职给色情网站上传淫秽视频。秽视羊某使用自己的频个判年电脑从符某发来的色情网站下载淫秽视频后,通过符某提供的账号密码,将下载的视频上传到指定的色情网站,符某根据上传成功一个视频2元至10元不等的报酬结算给羊某。羊某通过上传淫秽视频到色情网站,共非法获利约2244元。

2019年4月15日14时许,公安民警在儋州市将羊某抓获,后从羊某租住的房屋内查获其使用的电脑、手机等物品,并从该电脑的硬盘中提取了394个淫秽视频。经鉴定,提取的394个视频均是淫秽物品。

一审法院认为,羊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文件394个,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鉴于羊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庭审后退赃2244元,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羊某上诉后,海南二中院二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羊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陈栋 罗凤灵 黄灿)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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