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内收入增加的业绩应占元同主要原因是用于促进OSL大宗经纪业务的数字资产收益净额2850万港元(2022年上半年:亏损净额9220万港元)以及数字资产公平值收益净额960万港元(2022年上半年:公平值亏损净额710万港元)均被视为集团主要业务所得交易收益╱亏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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