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明年起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焦点] 时间:2024-04-29 12:46: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91次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明年起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缴费基数为本单位人员工资总额 个人不缴费

  本报讯(记者 赵晓华)省人社厅、河北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河北省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单位按照通知,工作我省区域内的人员入工机关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依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工伤保险并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明年中央驻冀单位可以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起纳

  通知明确,伤保机关单位以本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险范个人不缴费。河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机关基准费率为0.5%。本单位工资总额不得低于本单位全部工作人员的单位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按《机关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项目表》执行。工作

  通知指出,人员入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明年,其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事项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河北省相关政策执行。工伤保险费由省级经办机构直接征收的,其工伤事宜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按通知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的,其工伤保险待遇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公务员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河北省相关政策执行。其中,定期伤残费用、丧葬费用不重复享受。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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