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IPO新规尘埃落定!IPO新规4月30日生效 三类公司可上市

[焦点] 时间:2024-05-01 19:12:1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99次

  中国小康网讯 综合报道 港交所IPO新规尘埃落定!港交规月公司4月24日,所I市港交所正式公布了《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的新规O新效类咨询总结。这意味着香港市场讨论4年之久的尘埃上市制度改革,尘埃落定。落定新上市规则将于4月30日生效。日生

港交所IPO新规

  在发布会上,可上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预期,港交规月公司根据早前与部分公司进行的所I市探讨,预期有大部分公司可以准备提交上市文件,新规O新效类在今年夏季前,尘埃将有一定数目的落定公司可上市,而秋季之后,日生将有更大批数目的可上公司上市。李小加表示,港交规月公司香港交易所希望到今年6月、7月看到第一宗新规下的IPO。

  至于小米会否成为首批上市公司之一,他未有评论,但透露与港交所探讨的对象包括已经在美国上市的公司。

1524626284257356.jpg

  咨询总结主要针对三类公司,包括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同股不同权股权架构公司,以及将香港作为第二上市地的公司。

  针对生物科技公司在香港上市,港交所在咨询总结中厘定以下目标,包括拟上市公司预期市值不能低于15亿港元,从事核心产品研发至少12个月,核心产品临床试验已经进入第二期或者第三期。

  咨询总结建议,拟上市生物科技公司于建议上市日期前至少6个月,得到相当数额的第三方投资,但对于“资深投资者”,港交所不会给出明确界定。

  而对于生物科技公司的公众持股情况,咨询文件建议,如果基石投资者及现有股东并非公司核心关联人士,则其持股量可以计入25%的公众持股之列。

  至于不同股权架构的发行人,港交所的咨询总结指出,相关拟上市公司上市最低预期市值需要达到400亿港元,如果市值少于400亿港元,则需要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收入不低于10亿港元。

  同时,针对这类公司,不同投票权只可以给予上市公司在上市时或者上市后的董事,且不同投票权股份的投票权不得超过普通投票权的10倍。

  此外,港交所在最终咨询总结中,剔除了不同投票权受益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最高上限。

  此外,港交所在咨询总结中还公布了,将香港作为第二上市地的标准。针对的目标则主要是创新产业公司,相关公司需在包括在纽交所、纳斯达克以及伦交所等地,最近至少两个财年,有良好的合规记录,在香港作为第二上市地时,预期市值最低100亿港元。

(责任编辑:探索)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