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最高检加强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

[娱乐] 时间:2024-05-06 12:47:4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54次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网络外之网络2019年以来,不法中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嫌侮辱罪、地最诽谤罪犯罪嫌疑人168人,高检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嫌疑人12410人,加强涉嫌侵犯英雄烈士名誉、时代事保荣誉罪犯罪嫌疑人12人。人格在今天(2月21日)举行的权刑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强调,网络外之网络要准确把握网络时代的不法案件特点,加强人格权刑事保护。地最相关负责人指出,高检在当前的加强网络环境下,侵犯人格权犯罪案件的时代事保发案周期具有明显的阶段性,这类案件往往与热点案件事件相伴而生。人格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 第一检察厅厅长 苗生明:像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的系列案件,也包括像2月18日,由海南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网络大V”罗某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集体的 名誉、荣誉案件,都是发生在相关的新闻报道或者重要事件之后的短时间之内引起了炒作。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网络上对他人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危害严重、后果不可控。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 第一检察厅厅长 苗生明:比如像仇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其发布的诋毁言论在短短的5个小时以内就被点击阅读13万余人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郎某、何某诽谤案,仅微博话题“被造谣出轨女子至今找不到工作”阅读量就达到了4.7亿次、话题讨论5.8万人次。

相关负责人表示,基于这些案件特点,中国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及时、准确办理典型个案,指导类案处理,引导、规范社会行为,表明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总台央视记者 徐丹丹: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还强调,中国检察机关在办案时要依法适用从宽制度,促使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过。我们看到,有的被告人通过在全国性的媒体上公开道歉,有效地消除了不良影响,从而实现了对被害人人格权的依法保护。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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