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 学费将全部采用银行托管模式监管

[热点] 时间:2024-05-02 10:47: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59次

原标题:海南出台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 学费将全部采用银行托管模式监管

我省出台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

学费将全部采用银行托管模式监管

近日,海南省教育厅、出台采用省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校外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资金监管工作,培训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学费全部采用银行托管模式监管,机构监管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预收银行问题发生。

《办法》所称预收费,费管法学费是理办指本省校外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业务经营前,预先收取培训学员的全部培训服务费用,学员可在本机构或其经营体系内兑付相应的托管培训服务。

《办法》明确,模式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所公示的海南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协调一致,出台采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校外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预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

学员在课程开课前提出退费的,机构原则上在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学员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要求的,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费用,其余费用原则上在1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且不违反上述退费原则的除外。

根据《办法》,学员与校外培训机构发生退费纠纷的,机构不得以资金监管或学员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为由,拒绝学员的合理诉求。学员可以通过与机构协商解决,或请求消费者协会及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办法》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学员培训费的,须采用银行托管模式开展资金监管,并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托管协议。托管资金拨付须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实行银行托管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训服务的预收费资金,应采取风险保证金方式进行监管。(陈蔚林)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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