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翻厂墙外出触电致截肢状告公司 法院:无须担责

[热点] 时间:2024-04-29 04:30: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57次

  本报讯(记者余建华通讯员杨敏儿)浙江诸暨某公司员工杨某饮酒后翻越公司围墙外出买烟,员工意外触碰变压器上端的翻厂法院电线导致右臂截肢,全身多处烧伤。墙外究竟是出触公司安置的变压器位置不当还是杨某酒后翻墙行为存在过失?近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电致担责杨某应对自己的截肢行为负全部责任。

  2019年5月20日凌晨2时许,状告某公司员工杨某与同事在宿舍内喝酒。公司酒过三巡,无须杨某提出要外出买烟,员工由于厂区大门入夜早已关闭,翻厂法院同事皆予以劝阻,墙外但杨某却执意认为,出触厂区围墙不高可以翻墙外出。电致担责

  杨某在翻墙过程中因右手意外触碰到电线,截肢一只手指当场被击断,手臂和右边脸部均有烧焦迹象。经医院诊治,杨某系电击伤,身体多处三度烧伤,多脏器功能不全,因伤势严重,杨某右臂被截肢。

  杨某将某公司告上法院,认为某公司对厂区内部变压器未设置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和警示标志,导致其被高压电击伤,要求某公司赔偿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2.9万余元。

  某公司则辩称,杨某被高压电击伤因其酒后翻越围墙触碰高压线所致,系自身原因致伤,涉案变压器设置在大约两米高的石墩上,且在正面设置“禁止攀爬高压危险”的警示标语,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事发凌晨,杨某酒后攀爬放置变压器的石墩,试图翻越围墙,因触碰到变压器上端的电线后被电击受伤,应认定其自身具有重大过错。经过法官实地勘查,发现变压器所在位置较为偏僻,其上悬挂有大幅“禁止攀越高压危险”的警示标志,应当认定某公司已尽到安全警示义务。故法院一审判决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现已生效。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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