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市场监管系统第一批1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知识] 时间:2024-04-29 14:30: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60次

原标题:我省市场监管系统第一批1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为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异地办事需求,跨省通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省市事项实现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完成与全国和青海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场监对接工作,确保了我省市场监管系统第一批17项政务服务事项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跨省通办”。管系

省市场监管局将内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统第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批项设立、变更、政务注销登记,服务营业执照遗失补领、跨省通办换发,省市事项实现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场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管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统第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等17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第一批“跨省通办”范畴。批项按照“单点登录、政务全国漫游、无感切换”的信息化系统对接要求,加快“跨省通办”事项的实施清单认领编制、统一身份验证、网络单点登录等,如期完成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和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一体化平台改造升级,实现了与全国和青海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融合。

申请人可通过全程网上办理、半程网上办理+邮寄(传真)、异地邮寄(传真)等方式,依托全国或者青海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省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和行政许可一体化平台、各地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线下窗口办理第一批17项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业务,相关业务办理完结后,在发放电子证照文件的同时,根据申请人自主选择,通过EMS邮寄或者现场领取方式发放纸质证照文件。

为使群众熟知“跨省通办”相关政策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第一批“跨省通办”事项办理标准》《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事项操作指引》,加大宣传力度。(董洁)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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