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1.1亿余元一审被判无期

[休闲] 时间:2024-04-28 14:42: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40次

  7月13日,云南院原院长余元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第人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天朝无期徒刑,民医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朝受

  经审理查明,贿亿2004年至2014年间,审被被告人王天朝利用其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判无院长的云南院原院长余元职务便利,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人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民医在医院工程建设、王天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朝受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帮助,贿亿收受上述公司和个人贿赂的审被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32.22万元及美元8万。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天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一审被判无期 受贿1.1亿余元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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