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14年 内蒙古一特大涉疫情诈骗案宣判

[探索] 时间:2024-04-28 05:51:4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45次

原标题:获刑14年 内蒙古一特大涉疫情诈骗案宣判

图为庭审现场。获刑法院供图

15日,年内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获悉,蒙古海某某特大涉疫情诈骗案宣判,涉疫海某某获刑14年。情诈

2020年2月初,骗案被告人海某某看见朋友圈有人发布销售体温枪的宣判信息,遂产生骗取他人财物的获刑意图。在无体温枪货源渠道的年内情况下,海某某通过其朋友联系上了宁夏购买体温枪的蒙古李某某,为取得李某某信任,涉疫海某某将自己不常用的情诈微信更名为“刘某某”,将“刘某某”与自己商谈订购体温枪的骗案聊天记录发送给李某某,并且采用邮寄假包裹告知其虚假物流发货信息的宣判方式,骗取李某某信任,获刑李某某陆续给海某某转账货款14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海某某除了疫情期间诈骗141万的犯罪事实外,还谎称自己能低价买到煤炭,以与他人合伙投资煤炭的名义骗取杨某某、阿某某100余万元。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海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万元,将非法所得退赔3名被害人。 【编辑:张燕玲】(张燕玲)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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