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海南首例海洋倾废公益诉讼案二审宣判

[知识] 时间:2024-04-27 17:03:0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65次

原标题: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首例诉讼海南首例海洋倾废公益诉讼案二审宣判

新海南客户端、维持南海网、原判南国都市报11月30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 通讯员 台雨森)今年3月27日5版《南国都市报》曾对海南首例海洋倾废公益诉讼案件进行报道,海南海洋法院一审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环境污染损害及鉴定评估费、倾废公告费等共907余万元,公益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案审(点击查看此前报道)近日,宣判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诉海南中汇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公司)、上诉首例诉讼陈某、维持海口浏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浏源公司)非法向海洋倾倒建筑垃圾民事公益诉讼案迎来终审判决。原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中汇公司、海南海洋陈某和浏源公司的倾废上诉,维持原判。公益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调查查明,案审2018年10月至12月间,中汇公司和陈某在未取得海洋倾废证的情况下,非法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海口美丽沙海域,倾废总量达6.9万多方,经委托鉴定,其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达860.064万元。浏源公司作为建筑垃圾的直接产生单位,与中汇公司、陈某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非法倾废,构成了共同侵权,依法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9年11月1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将三被告起诉至海口海事法院。

2020年3月6日,海口海事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海洋生态环境损失860.064万元、鉴定费47.5万元等共计907.564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审理。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在庭审中对三被告向美丽沙海域非法倾废的倾倒物性质、倾废地点、倾废数量进行了充分举证。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询,对三被告提出的30多个问题一一进行了专业回应、合理解释,充分论证了三被告所倾倒的建筑垃圾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二审开庭时,最高检派员到庭指导庭审,海南省检察院指派2名检察官参加了庭审活动,支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诉讼主张。

2020年11月23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海洋倾废案件,是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组合化”“一体化”机制成功办理的典型案例,有力地打击了非法海洋倾废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海洋生态环境。(王天宇)

(责任编辑:焦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