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将全面实施 湖南8.6万家排污单位如何“应考”?

[休闲] 时间:2024-04-28 08:45:0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18次

原标题:《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将全面实施 湖南8.6万家排污单位如何“应考”?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应考 以法规强化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和义务,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排污

对于湖南排污单位来说,管理将迎来哪些“考验”?2月26日,条例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就当前企业排污可能面临的将全家排问题、排污许可制度及证后管理的面实具体要求,接受湖南日报记者专访。施湖

排污单位必须“按证排污”

“我省从3月1日开始,南万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试’管理。污单位何”潘碧灵说,应考依照《条例》规定,排污排污单位都应获得排污许可、管理准备好材料、条例填报申请表,将全家排向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面实并严格按照载明的排放口、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排放方式等规范实施排污行为。

据了解,从2016年开始,我国就启动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到2020年7月,湖南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全省共有8.6万家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固定污染源,我省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截至目前,已核发排污许可证10280张;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固定污染源,我省实施排污登记管理,已完成排污登记5.2万家;对2.3万家不符合发证或登记条件的,进行了分类标记。

排污许可证不仅是“排污资格证”,还是排污单位的“法律义务清单”。对于排污单位而言,与过去最大不同是不能再坐等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检查,而是自觉做好日常排污管理,自觉履行好各项主体责任和义务。

“从此,我省真正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潘碧灵表示。

无证排污顶格可罚100万元

“对污染物排放的管理从过去准入为主,向全流程管理转变。”潘碧灵介绍,《条例》对违法者的相关法律责任作了非常严格、具体明确的规定。

据此,今后我省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针对无证排污、超浓度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可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责令停业、关闭。

针对不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进行排污,包括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数量不符、污染物排放方式或排放去向不符、未按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等的排污单位,可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将依法撤销其排污许可证,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排污单位违反环境台账管理和执行报告等行为,将按次处以罚款。这是生态环境法律领域首创。”潘碧灵说,排污单位不按要求建立排污台账记录制度、不如实进行台账记录或不按规定提交执行报告、不如实报告排污,每次都可依法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人都可成为监督者

《条例》规定,排污企业应定期上报执行报告,定期开展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这意味着,将建立企业环境守法和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排污许可证的信用约束。”潘碧灵说,这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将带来积极影响。

按照规定,3月1日开始,我省排污单位如实、及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包括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动监测数据等。如果排污单位没有公开或公开不实,都将面临严重处罚,承担不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的法律后果。

省生态环境厅也将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监管信息,公布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的时间、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结果和处罚决定。

目前,全国已经构建了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为公众获取企业排污信息提供了统一、权威的渠道,人人都可以通过平台查询、获取信息,可以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或提起公益诉讼。(彭雅惠)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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