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冤昭雪!赵志红被执行死刑!几起案件的作案动机分别是什么?呼格案追责27人后续报道(新)

[综合] 时间:2024-05-02 13:12:2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43次

       中国小康网 综合媒体报道 【罪犯赵志红今日被执行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沉冤今日上午,昭雪赵志执行作案追责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红被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死刑什呼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起案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动机道新1996年9月至2005年7月间,分别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格案乌兰察布市等地,人后连续实施故意杀人、续报强奸、沉冤抢劫、昭雪赵志执行作案追责盗窃犯罪共计17起,红被共杀死6人,死刑什呼强行奸淫幼女2人、起案妇女10人,还多次抢劫、盗窃,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赵志红还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赵志红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赵志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三千元的刑事裁定。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赵志红宣告并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临刑前,赵志红拒绝会见其近亲属。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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