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二审维持原判

[综合] 时间:2024-05-01 05:21:2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28次

  新华社上海5月19日电(记者兰天鸣)记者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王振猥亵维持该院19日依法对被告人王振华、华周周燕芬猥亵儿童上诉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燕芬原判裁定驳回上诉,儿童维持原判。案审

  2020年6月16日,王振猥亵维持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华周周燕芬猥亵儿童案,燕芬原判并于2020年6月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儿童周燕芬作出判决,案审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5年、王振猥亵维持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华周

  上海警方2019年7月3日通报,燕芬原判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儿童57岁,案审江苏人)、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确认董事长王振华被刑事拘留。2019年7月10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振华、周燕芬批准逮捕。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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