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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入刑了这些恶习必须改

[热点] 时间:2024-04-28 08:53:3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22次

  原标题:高空抛物入刑了这些恶习必须改

  本月14日,高空改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抛物坠物案件的入刑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恶习坠物行为,必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高空改安全”,提出16条具体措施。抛物根据《意见》,入刑对故意高空抛物的恶习,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必须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高空改

  而此前,抛物对于高空抛物的入刑处罚多停留在道德谴责、行政处罚及民事赔偿上,恶习肇事者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必须这或许也是此类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主要原因。

  随着高空抛物入刑,一道安全网在昆明上空筑了起来。家住高层的住户们,为了他人,也为了自身安全,都需要更加注意了。

  案例

  高空抛物坠物屡见不鲜

  就在《意见》出台后的第二天,本月15日晚,家住润城11期的住户田先生在遛弯时险些遭遇了一场“飞来横祸”。田先生介绍,当时看到有东西突然从上方坠落,田先生的妻子和另外一个住户便跑开了。“我本来蹲着,立马闪开,然后玻璃就掉下来了,像放爆竹一样响,如果躲闪不及时的话,估计就要危及生命了。”事发后,田先生报了警,民警赶到小区进行调查。田先生表示,类似高空坠物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特别是这一栋楼,白天泼脏水下来,丢乱七八糟的东西下来,太多了,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润城的一位保安介绍,为了避免意外发生,他们在小区单元楼门口张贴了“禁止高空抛物”的提示,但一些住户却视而不见,物业公司也没有处罚权,只能是加强巡逻,发现经常高空抛物的住户就进行重点巡逻。

  类似这样的高空坠物、抛物事件,在昆明已经发生过多次。

  今年8月1日,家住幸福邻里小区的潘大妈中午买完菜回家,刚走到单元楼下就遭遇了飞来横祸。一塑料袋的瓷砖突然从天而降,正好砸在她的头顶,导致潘大妈当场倒地,头部血流不止。而远洋风景小区的几户人家也曾因为六楼邻居故意高空抛物而胆战心惊。

  今年10月10日,昆明市创意英国国际公寓D座4楼以上外墙50多米长的PVC雨水管突然脱落,坠落后砸中停放着的3辆小轿车,其中一辆小轿车的挡风玻璃被两根1米左右的雨水管道直接戳穿,幸运的是,当时3辆轿车中并没有人员。

  在全国,这样的事件也不少。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吴兆祥表示:“2016至2018年这3年,全国法院审结的高空抛物坠物的民事案件有1200多件,这1200多件中有近三成因为高空抛物坠物导致了人身损害;受理的刑事案件是31件,这31件里有五成多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

  对于很多小区而言,查证、取证难,是高空坠物、高空抛物难管理的一大关键环节。为了打通这一管理难点,今年昆明万科金域国际小区及兰亭上锦小区安上了“对空”监控。

  兰亭上锦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安排保安全天每隔1个小时查看一次。经多天蹲点,终于摸准是21楼的一住户在每天5时30分到6时会往楼下扔垃圾。万科金域国际小区物业项目经理符光磊介绍,小区高空抛物屡禁不止,在黑林铺社区、派出所支持下,小区决定加装对空高清摄像头。“我们首次试点,出资8000多元安装3台高清晰可夜视的电子监控设备,可监测25米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符光磊介绍。为避免侵犯住户隐私,这些高清摄像头只安装在临街一面,安装在10层位置,分上、下两个摄像头,对下的可监控路面安全;对上的则主要针对高空抛物。

  解读

  最大限度查找直接侵权人

  停在楼下的车子被从天而降的花盆砸了个坑,想讨说法,但不知道该找谁。这是不少高空坠物受害者面临的困境。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表示,《意见》进一步强调和明晰了与高空抛物、坠物相关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问题,为公检法机关处理相关案件指明了方向,对统一裁判规则,避免同案不同判,意义重大。《意见》强调了行政相对方和物业服务企业等主体的责任,为受害人维护权利提供了便利和保障。 《意见》强调预防,注重对性质恶劣行为的严惩,对提高相关机关和人群的责任意识有积极意义。

  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段彪永律师表示,《意见》的出台,对高空抛物、高空坠物的各类情况的裁决都有了更加细化的标准。“高空抛物行为极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引发社会矛盾纠纷。《意见》从源头治理和预防,依法惩处高空抛物、坠物犯罪行为,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推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四个层面,提出了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司法解决方案。《意见》还明确了通过依法判处侵权纠纷案件和惩处犯罪案件,实现惩戒违法犯罪个案的目的,同时起到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宣传的效果。”

  段彪永进一步解释,《意见》对以往症结的突破可圈可点:细化裁量标准,区分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两种情形,定性更加准确,裁判更加合理;“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依法从重惩治高空抛物犯罪”“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三条规定,强化了刑事责任,彰显了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的决心;加强责任追究,要求人民法院综合运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最大限度查找确定直接侵权人并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对“多次实施”“经劝阻仍继续实施”“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等5种情形从重处罚,有利于发挥法律震慑功能;明确责任对象,物业服务企业如未尽到义务致人受到损害的,也要追究其侵权责任等,有利于更好地平衡高空抛物、坠物的法律关系。

  段彪永建议,各方要采取一些落到实处的措施: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巡查和维护等义务,必要时应安装摄像头等监控设备,可直接锁定侵权人;相关部门要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积极主动向物业服务企业、周边群众、技术专家等询问查证,加强与公安部门、基层组织等沟通协调,最大限度查找确定直接侵权人。

  李春光建议,住建等相关行政部门应当落实责任意识,减少建筑物坠物的可能性;司法机关应当对于故意抛物等性质恶劣行为加大惩处力度,起到一般预防的作用;借助该《意见》出台的契机,应当加强对高空抛物、坠物的危害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住户的责任意识。

  走访

  这些小区存在坠物隐患

  @兴隆花园小区

  露台上的植物有被风吹落的风险

  @实力·五星彩园

  空调外挂机、水管外挂,有高空坠物隐患

  @梁源小区4组团

  住户窗台上种植有各种花草,还摆放有杂物,有高空坠物风险。

  @凯苑小区

  住户防盗笼上摆放着各种花草和杂物,有高空坠物风险。

  @江东花园

  有住户在阳台栏杆外加挂花架,种植多肉等植物,有安全隐患。

  释疑

  哪些行为要处罚 

  在昆明常见的这几种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参照《意见》分别可能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对此,李春光进行了深入阐释。

  ●高层建筑外部构筑物落下

  需要看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责任人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存在过错,导致他人损害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责任人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过失,且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损害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及附带民事责任。

  ●未成年人失手将玩具、鞋子等生活类物品从高层抛下

  从民事责任角度看,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如果造成他人损害的,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没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但应当注意,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自己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从刑事责任角度看,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仅对部分故意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失手抛下不构成故意,不承担刑事责任。十六岁至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承担完全刑事责任,若其失手抛下物品构成过失,构成过失犯罪的,应承当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多次将玩具、文具等从高层扔下

  从民事责任角度看,与上一情形相同。

  从刑事责任角度看,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若多次抛下物品构成故意,且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十六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若满足故意伤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罪的其他条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高层住户家中衣架、花盆等落下,砸中车辆

  从民事责任角度看,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刑事责任角度看,住户故意用衣架、花盆等砸车辆,且造成损失达到入罪标准的,应当按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责任。如果衣架、花盆等是过失或意外落下,不承担刑事责任。  

  怎么维权和取证

  一旦自身生命健康、财产受到高层抛物、坠物的危害,应该如何维权?如何解决取证难问题?

  在维权方面:第一,应当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第二,如果侵权人构成刑事犯罪,司法机关已经提起刑事诉讼的,被害人可以作为当事人参与诉讼程序,并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第三,若过程刑事犯罪,而公安机关未立案的,被害人可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取证难方面:受到侵害后,应当及时保存和固定证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若证据存于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行政机关的,可自己申请或请求司法机关予以调取。 

  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小区物业或是高层建筑管理方:

  1.应对高层楼房的隐患定期巡检排查,放置警示标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有效避免不必要的隐患。

  2.在小区安装监控,利用技术手段防止举证困难。但需注意的是,这种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只能是建筑物外围,不得侵犯居民隐私。

  ●小区业主:

  1.要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时刻认识到随意抛物不仅触犯道德底线,还有可能造成不可预测的危害甚至触犯法律底线。

  2.对自家的设施要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比如墙皮、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

  3.此外,要留意自家阳台、窗台上,如花盆等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避免因大风、暴雨等天气原因造成高空坠物。

  4.同时,提高警惕,注意高楼墙面装饰物、窗户玻璃碎片等坠落物和其他丢弃物,留意警示标识和安全围挡设施,雷雨天气尽量减少外出或户外活动。(李双双)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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