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或“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股东黄欣先生送达的股东股本股份《关于拟减持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根据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披露的拟减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黄欣先生在减持公司股份前,持不超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司总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航新黄欣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科技
股东黄欣先生拟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股东股本股份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拟减方式减持航新科技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4,持不超797,27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的司总2.00%。本次减持前黄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航新黄欣797,2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2.00%。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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