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建言汇聚合力 保护好大秦岭“中央水塔”

[热点] 时间:2024-05-01 12:30:4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45次

编者按

6月9日,首次六省一市政协环秦岭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商研讨会议在西安召开,协商来自青、汇聚合力好甘、保护陕、秦岭豫、中央水塔鄂、协商川、汇聚合力好渝六省一市政协的保护负责同志共聚一堂,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秦岭保护好大秦岭‘中央水塔’”议题作交流发言,中央水塔积极建言资政,协商广泛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好共同助力秦岭地区的保护保护与发展。现将发言内容摘编如下。秦岭

提高站位当好卫士 为保护大秦岭“中央水塔”作出积极贡献

政协河南省委员会副主席 霍金花

在河南省四大流域中,除海河流域外,黄河、长江和淮河流域的水资源均受益于秦岭,本区域多年平均降水量758.6毫米,水资源总量132.11亿立方米。

为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河南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实施《河南省辖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及总干渠(河南辖区)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河南省“十四五”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推动建设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河道综合治理、自然保护地建设、人工湿地净化、自然湿地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等工程项目;建立公益林管护网络,截至2021年底,已区划界定省级以上公益林955.30万亩,占全省的36.84%;通过严格取水许可、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完善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强化非常规水利用、加大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等措施,严格取用水管理;扎实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完善用水工艺、技术和设施;大力推进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十三五”期间,本区域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093平方公里,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5个。

建议将环秦岭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制定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有关规划和工作方案。国家有关部门牵头,以跨省界河流段为重点,健全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防范跨省界水环境污染风险。国家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向丹江口水源区重点倾斜,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节约等项目建设。建立补偿标准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实现森林生态效益损益补偿。跨流域流调、水系连通等工程,是优化水资源配置,缓解区域水资源短缺的重要手段,建议国家将相关投资纳入国家“十四五”投资范围。加大水土流失治理投资力度,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

此外,在建立六省一市政协环秦岭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商联动机制方面,建议由全国政协人资环委主导搭建协商平台,六省一市政协轮流承办;七省市政协主席联名提交提案,反映本区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诉求。

牢固树立“两山”理念 保护好大秦岭“中央水塔”

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副主席 屈谦

重庆城口、巫溪、巫山地处秦岭南麓大巴山区,是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重要生态屏障和国家南水北调中线重要水源涵养地。重庆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抢抓共建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制定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高质量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积极与环秦岭地区六省开展深层次多领域合作,共同推进环秦岭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2020年,重庆市涉大秦岭区域供水总量约1.55亿立方米、约占当年水资源总量的1.08%。近年来,重庆编制了《重庆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部署大巴山区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五水统筹”,加快重庆水网建设,截至2020年底,区域内有水利工程共9686处,有效灌溉面积27.53万亩,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累计4822处;全面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双总河长”架构和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出台《重庆市河长制条例》,2021年巡河3.6万余人次。“十三五”期间,重庆市涉大秦岭区域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59平方公里。2019年以来,市区县政协连续四年开展了聚焦三排(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三乱(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率(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达标率)问题委员明察暗访监督性调研视察重点履职活动,组织委员巡河和开展监督性调研考察近1万人次。

为推进大秦岭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建议加快启动战略平台和生态经济圈建设,协同实施秦巴山区生态保护修复任务;推动完善秦岭地区生态保护顶层设计,谋划构建“1+N”规划体系,研究制定《秦岭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全力搭建跨省市高层次会商协作平台,设置秦岭管理保护专职机构,细化协作联动机制;加大中央财政对秦岭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修复的转移支付力度;将城口县纳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范围,支持城口水塔建设,建立受水区与水源区“一对一”对口协作关系。

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生态 共同维护秦岭地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

政协甘肃省委员会副主席 尚勋武

甘肃涉秦岭地区位于甘、陕、川、宁四省(区)交界处,是黄河、长江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和涵养区,是我国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和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与长江经济带的节点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功能突出,区域战略地位重要。甘肃涉秦岭地区分属长江流域的嘉陵江水系、汉江水系和黄河流域渭河水系、洮河水系。2021年,甘肃涉秦岭地区供用水总量为4.45亿立方米。

近年来,甘肃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坚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有序推进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统一规划、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强化自然保护地优化和管理,促进区域生态系统更加完整、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为推动水资源保护和水安全保障,建议研究制定秦岭水资源保护、水功能规划、山洪灾害防治等专项规划;提高秦岭地区水安全保障,加快推进白龙江引调水工程立项和实施进程,同时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退化林修复,提升区域生态系统整体功能;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原生林草植被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秦岭水生环境持续改善;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建设,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大秦岭地区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巡护监管、科研监测、保护管理能力;设立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鼓励中央企业投入公益性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参与国家储备林建设。

此外,应联合国家和六省一市科研院所和相关高校,建设秦岭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盟,打造秦岭生态文明建设共享共治服务体系,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提供科学技术支撑。同时,加强环秦岭地区各省市交流合作,重视有关水资源保护利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国家公园创建等工作,共同维护秦岭地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认真履行秦岭卫士职责 切实保护好“中央水塔”

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副主席 魏增军

秦岭的主体在陕西,东连豫鄂,西接甘陇,南望巴蜀,北瞰关中,蜿蜒于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6市。陕西涉大秦岭地区主要包括狭义上的秦岭和大巴山两部分,水资源总量约333.51亿立方米,约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79%,年均降水量约820毫米,是陕西省最主要的水源涵养区。其中,秦岭北麓31.1亿立方米,是渭河的主要补给水源地,也是关中城市群用水的重要来源;秦岭南麓和大巴山地区302.41亿立方米,是嘉陵江、汉江和丹江的源头区,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区。

近年来,陕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做好顶层设计,编制印发《陕西省秦岭水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规划》《陕西省秦岭水土保持专项规划》《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修订出台《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坚决贯彻河湖长制,加大流域污染治理,区域内28座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在开展水土保持治理方面,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梳理水土保持权责事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全域遥感监管,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开展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建设,建成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12个。“十三五”以来,我省引汉济渭调水工程在秦岭南麓汉江干流和支流子午河上分别修建水源工程黄金峡水库和三河口水库,并通过穿越秦岭山脉的98.26公里输水隧洞调水至关中,三河口水库并网发电,黄金峡水库2023年将建成投运;谋划了引嘉入汉以及汉中焦岩水库、勉县玉带河水库、安康恒河水库等一批大秦岭地区引调水工程。

建议建立国家层面大秦岭区域体制机制,设立国家秦岭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办公室,建立省部联席会议制度;编制大秦岭“中央水塔”保护规划,明确大秦岭地区在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方面的定位;加大在秦岭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以“秦岭生态保护—南水北调发展基金”为主导的跨省补偿机制;将秦岭地区地方公益林优化调整为国家级公益林,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补偿;将引嘉入汉工程纳入南水北调后续工程总体布局统筹推进;成立国家秦岭研究院,为大秦岭地区的保护与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

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副主席 周先旺

湖北省十堰市地处秦巴山区腹地,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和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也是抵御北方沙尘暴南下东移,阻止南方酸雨北上西进的天然生态屏障。

近年来,丹江口库区水质长期保持在Ⅱ类级,神定河、泗河水质消除劣V类,水质达到Ⅳ类及以上;十堰市10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地下水国控点水质达标。十堰市抢抓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机遇,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16座,日处理能力约86万吨,建成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42座,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截至2021年底,十堰市累计创建省级生态乡镇83个、省级生态村491个,8个县市区全部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谋划建立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保护协作体制机制,印发《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保护协作体制机制实施方案》,建立水源区生态保护协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等环保责任体系,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加快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加快构建“一主三大五新”现代产业体系,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建议进一步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对于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逐年提高生态补偿,国家安排资金或从调水费中安排资金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进行生态补偿;将秦巴山区生态修复项目纳入国家重点项目库中,增加生态修复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深化汉江跨省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强汛期污染管控,进一步降低入库污染水平;建立跨省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共享数据信息,提升突发环境应急能力;充分运用六省一市政协协商联动机制,每年确定一个会议主题,围绕环秦岭地区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形成综合性意见建议,以联名提案的形式报送全国政协,从国家层面争取政策支持,共同促进环秦岭地区生态保护和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大水资源保护利用 助推环秦岭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副主席 钟勉

近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环秦岭水资源保护利用取得了积极成效。

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2021年,四川省环秦岭地区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00平方公里,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今年1月至4月,涉及的2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以实际行动守护了大秦岭“中央水塔”。

在水资源保护利用方面,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加大项目投入,在环秦岭地区开展“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研究,谋划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补短、河湖水域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进一步提升环秦岭地区现代化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二是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强化流域联防联控,深化激励、考核、暗访、进驻式督查、河湖长制重点工作、长江保护法协调等六项机制,确保河湖长制运行高效顺畅,同时与周边7省区市全部签署协议,共同推进嘉陵江、渠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三是坚持依法治理,推进突出问题整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依法落实监督执法职责。四是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及水保综合治理,截至目前,全省环秦岭地区取水许可证保有量707宗,审批河道外取水许可量1.36亿立方米。

为更好保护和利用水资源,建议加大对秦岭地区流域水资源保护利用系统性规划和顶层设计,向国家争取统一制定环秦岭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建立重大项目共商、同向治污机制;借鉴《长江保护法》模式,由国家部委牵头,推进嘉陵江全流域立法,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监管,加大跨省级区域生态环境行政联动执法,在环境准入、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方面形成刚性约束;通过国家协调、省际协商,探索建立川渝陕甘嘉陵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配套政策,从国家层面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质量优良地区生态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深入推进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助力兰西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政协青海省委员会副主席 张文魁

兰西城市群是环秦岭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湟水流域横跨青、甘两省,是兰西城市群核心组成部分,润泽近400万人口,流域面积32878平方公里,其中88%在青海省境内。深入推进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对保护好“中华水塔”“中央水塔”以及推动兰西城市群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历届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牢牢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坚决扛起保护好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的政治责任,持续实施“湟水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国土绿化”等系列重大生态工程,全面打响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以绿色发展和系统保护的理念推进湟水流域由单一治理向综合系统治理转变,治山治水法律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健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企业废水深度治理率明显提高,“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态修复治理持续加强,水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截至目前,青海境内,长江、澜沧江干流水质稳定在Ⅰ类,黄河干流水质稳定在Ⅱ类以上,湟水流域主要干支流28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水环境功能(水质考核)目标,达标率为100.0%,其中Ⅰ—Ⅲ类断面26个,占92.9%,Ⅳ类断面2个,占7.1%,水质总体状况优良,Ⅲ类以上水质占比不断提升,湟水出境民和桥断面稳定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建议支持引黄济宁工程立项,加强湟水河支流生态流量保障,增强生态保护和治理能力;推动建立环秦岭地区水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机制,探索水生态补偿的渠道和方式,建立跨区域、跨省区之间良性的横向水生态保护协作补偿关系;从国家层面建立推动环秦岭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机构(制),指导城市群协同共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强化区域协作,青甘联合实施城市群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城镇、工业、农业节水技术应用。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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