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居住区儿童游乐场地不宜小于一百平方米 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印发

[探索] 时间:2024-05-01 10:22:2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61次

  人民日报北京12月4日电  (记者陆娅楠、新建丁怡婷)国家发展改革委、居住间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区儿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童游童友《导则》提出,乐场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宜小于百基本原则为“儿童优先、普惠公平”“安全健康、平方自然趣味”“因地制宜、米城探索创新”,市儿设导应在城市、好空街区、则印社区3个层级统筹推进,新建重点工作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居住间建道路空间、区儿公园绿地的童游童友适儿化改造和校外活动场所、游憩设施建设。

  根据《导则》,城市层面应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构建儿童友好空间体系,包括构建关爱儿童成长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打造自然趣味的开敞空间体系、建设适宜儿童出行的道路交通系统、营建保障儿童安全的成长环境等。

  街区层面与15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对接城市街道管理服务范围,重点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慢行系统等,构建儿童友好街区空间。其中,均衡完整的儿童服务设施包含中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活动中心、校外活动场所等建设内容。

  社区层面与5—10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对接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范围,优先配置满足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日常需求的服务设施、游乐场地和步行路径,满足儿童日常基本生活和成长发展需要。

  《导则》提出,结合游园、口袋公园等增设儿童游乐场地,并配置沙坑、浅水池、滑梯、微地形等游乐设施。新建居住区的儿童游乐场地面积不宜小于100平方米。新建社区应建设不小于800平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地,可配置适宜儿童参与的篮球、排球、足球、棒垒球场地等体育运动设施。

  《导则》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探索,开展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工作机制、模式、政策和制度等。结合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建立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街区、儿童友好社区等儿童友好空间的建设评估及反馈机制。

  《 人民日报 》( 2022年12月05日 08 版)

(责任编辑:百科)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