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质量问题的高校 或将被撤销学位授予权

[时尚] 时间:2024-04-29 00:12: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43次

  今后,北京被撤存在质量问题的有质予权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或授权专业,有可能被撤销授权。量问昨日,高校北京市学位委员会、销学北京市教委印发《北京市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位授《办法》中提到,北京被撤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有质予权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或授权专业,采取工作约谈、量问减少招生指标、高校停止招生、销学撤销授权等措施。位授对以作弊、北京被撤剽窃、有质予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的量问学士学位证书,依法予以撤销。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办法》中明确,学士学位授权分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和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由市学位委员会负责审批。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只在普通高等学校内进行。《北京市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标准》和《北京市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标准》及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程序由市学位委员会制定。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原则上应在招收首批本科生的当年,向市学位委员会提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申请。

  在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方面,《办法》提到,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向本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学校应制定专门的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实施办法,对开设辅修学士学位条件、报名要求、课程要求、学分标准及学位论文(或毕业设计)作出明确规定,支持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他本科专业。

  辅修学士学位要求应参考本校相应主修专业要求合理确定。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办法》还提到,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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