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跨境团伙电信诈骗案二审维持原判 42人获刑14年至2年半不等

[休闲] 时间:2024-05-06 04:47:5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43次

  记者20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涉台该法院对陈建志等42人涉台跨境团伙电信诈骗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跨境裁定驳回上诉,团伙维持原判,电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陈建志等42人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诈骗至年并处罚金。案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维持陈建志等42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原判,出境参加电信诈骗犯罪集团,人获在境外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刑年通过向不特定的涉台中国大陆民众群发诈骗语音包、拨打电话,跨境利用改号软件、团伙“钓鱼网站”链接及“木马”程序链接等电信技术手段,电信向被害人虚构其医保卡被盗刷、诈骗至年个人信息被盗用、涉嫌犯罪、资产需要清查等事实,合计骗取人民币1367余万元,已构成诈骗罪。陈建志等人为共同实施诈骗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其中陈建志等7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他人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是从犯,予以减轻处罚。陈建志等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均表示认罪悔罪,可以从轻处罚。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予以维持。

  2018年7月31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被告人陈建志等42人涉台跨境电信诈骗案,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陈建志等人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十八万至一万元不等。上述被告人中有32人为台湾居民。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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