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生态示范县”名义诈骗两区县政府5万

[知识] 时间:2024-04-28 17:54: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27次

  利用各地政府申报“全国生态示范县镇”的男借热情,田某、生态示范闫某等4人打着“全国生态示范县推介委员会”和“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的县名名义,游说地方政府通过他们申报,义诈成功诈骗两政府5万元。骗两昨天记者获悉,区县因涉嫌诈骗罪,政府田某和闫某等4人被公诉至通州法院。男借

  检方指控,生态示范去年7月至11月期间,县名田某注册北京中科环联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中心,义诈与闫某共同出资购买办公用品、骗两租赁房屋,区县并伪造了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的政府授权文件。

  此后,男借他们招聘了石某、杨某等一批话务员,以“全国生态示范县推介委员会”及“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的名义,联系全国各地的县、镇(乡)人民政府,谎称可以为其申报全国生态示范县、镇。此后,他们以收取“宣传费”的名义,骗取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4万元、重庆市万州区铁峰乡人民政府1万元。案发后,4人将赃款退还。

  公诉机关认为,田某、闫某、石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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