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周报:7家企业撤单,南高峰大额分红后拟募资补流被诟病

[时尚] 时间:2024-04-29 04:15: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40次
11月27日~12月3日当周(下同),周资补沪深交易所共有5家拟IPO企业宣布终止审核,企业北交所有2家拟公开发行的撤单企业终止审核,均为撤回材料。南高拟募

  其中,额分申报沪市的红后有2家,分别为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高峰”)、流被爱士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深市有3家,诟病分别为广州腾龙健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周资补宁波华瓷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广州迪柯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北交所的撤单2家分别为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神州能源”)、浙江凯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高拟募

  南高峰上市前“清仓式分红”被诟病,额分该公司控股股东、红后实控人分红资金逾5亿元之后,流被拟募资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引发市场舆论质疑。神州能源则是财务数据真实性存疑,遭北交所问询。

  南高峰前脚分红,后脚募资补流

  全面注册制后,南高峰的IPO申请于今年2月28日获得受理,3月20日进入已问询环节,8月31日披露了该公司及中介机构对首轮问询函的回复,直至11月27日因撤单宣告IPO终止审核。

  根据问询答复,报告期(2019年~2021年以及2022年前6月)与报告期前期,南高峰控股股东北高峰及实际控制人程洋湜、程洪波、程浩曾多次分红,宣告分红金额高达5.46亿元,扣税后实际取得分红金额5.16亿元。其中,北高峰宣告分红金额为3.61亿元、程洪波宣告分红金额为1.38亿元、程洋湜宣告分红金额为3533万元、程浩宣告分红金额为1228.43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南高峰现金分红额分别为7122.60万元、7122.60万元、2.37亿元、4200万元,同期该公司净利润分别为9287.97万元、6566.83万元、2.94亿元、1.26亿元,现金分红所占比例高达76.69%、108.46%、80.61%。

  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取得上述分红资金后主要流向包括购买金融资产、归还借款本息、对外拆出资金、向关联企业拆出资金和股权投资、股份回购等。

  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际取得分红资金为5.16亿元,其中3.08亿元流向金融资产投资,占比约6成;7780.65万元用于归还借款本息、对外拆出资金;4465.00万元用于向关联企业拆出资金;5011.36万元用于股权投资、股份回购;2911.74万元则用于购买固定资产;余下651.76万元则用于支付日常经营支出。

  在高额分红后,南高峰在上市后拟募集的14.17亿资金中,有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此也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此外,南高峰也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2019年~2022年上半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04亿元、5.23亿元、9.44亿元、4.62亿元,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473.06 万元、5595.85 万元、2.29亿元、9240.32万元,经营业绩受多重因素影响呈现较大波动。

  神州能源财务数据真实性遭问询

  神州能源的拟公开发行申请于今年6月29日获得受理,今年7月21日首份审核问询函发出,10月10日披露了回复内容,10月23日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披露。

  神州能源是一家从事包括城镇燃气过滤、调压、计量等输配流程在内的燃气销售业务和用户配套燃气安装业务的城镇天然气综合运营商。

  2020年~2022年(报告期),神州能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2亿元、2.29亿元、2.7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782.46万元、1225.12万元、3782.46万元。

  根据申请文件,2020年~2023 年第一季度,神州能源收入变动百分比分别为-0.63%、4.12%、18.98%、37.26%;净利润变动百分比分别为13.91%、-69.53%、234.48%、364.40%。净利润大幅增长,而收入未见同比大幅增长。

  对此,北交所要求神州能源说明,报告期末利润大幅增长的合理性。神州能源回复称,2022年较2021年净利润增长2645.29万元,增幅234.53%,主要系2021年大城神州经营亏损以及股权处置亏损所致。

  同时,根据申请文件,神州能源销售费用率不足1%、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4%,且神州能源收入上升同时销售费用率下降;神州能源各期管理费用率分别为8.18%、6.83%、5.49%,收入上升同时管理费用率下降。

  由此,北交所要求神州能源说明,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增长不匹配、销售费用率大幅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管理费用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另外,研发费用增长的真实性,也遭到北交所问询。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神州能源的研发费 用从零增长至168.94万元,其中近60%为职工薪酬。神州能源说明,公司研发费用增加主要系加大对燃气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的研发投入,新聘研发人员,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

  对此,北交所要求神州能源说明,研发人员与生产人员的认定区别,是否存在人员混用;研发领料与项目进度的匹配性,研发费用的归集是否准确。

  值得注意的是,继第一次问询中,北交所要求神州能源说明燃气客户分散背景下收入的真实性后,第二次问询中,再次追问燃气销售和安装收入的真实性。

责任编辑:王旭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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