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19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每村重要内容,省财政将加大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福建支持力度,计划于2023年至2027年对全省2000个左右村给予补助,将支济每村补助50万元。持个村发村集
补助对象主要为村党组织凝聚力、展新战斗力强,型农村集体成员发展意愿强烈、体经有广泛共识,每村具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福建资源、资产、将支济区位、持个村发村集产业基础等条件的展新村。通过财政补助,型农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体经支持村集体利用当地特色和优势,每村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改造提升、盘活利用现有资产,开展农资采购、品牌培育等社会化服务以及创办领办经济实体等,促进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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