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印发意见 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综合] 时间:2024-05-12 02:53: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40次
  中评社北京1月21日电/据人民日报报道,人社为进一步激发高校、部印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科技成果转化创业热情,发意充分发挥其在“双创”活动中的见鼓示范引导作用,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励科指导意见》,对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作出部署。研人员创业  《指导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新创具体政策措施:一是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人社在保证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部印基础上,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发意并可与兼职或所创办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见鼓奖金、励科股权激励的研人员创业权利;二是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需经事业单位批准,新创期限不超过3年,人社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以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三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四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岗位和流动岗位,健全创新岗位设置和选人用人办法。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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