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不公、炫富频发……高校助学金,遇上“对的人”了吗

[时尚] 时间:2024-04-18 15:13:0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74次
文 | 《中国科学报》 记者 王昊昊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小朱发布视频称遭遇助学金评定不公、对的人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赵某某炫富和过度消费、分配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领助学金学生唐某异地看演唱会遭质疑……近期,炫富接连出现的高校几起与助学金分配相关的事件频上热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助学

实际上,金遇不只是对的人现在,有关助学金分配不公、分配贫困生炫富等事件此前也时有发生。炫富这些时不时就出现的高校事件让人不禁要问,助学金真正帮到家庭经济困难的助学学生了吗?

助学对象评定谁说了算

近期几起助学金相关事件的聚焦点,都落在助学金的金遇发放对象——学生上。那么,对的人当前高校各类助学金具体是分配如何发放的?谁来评定助学对象?

李琪(化名)是湘潭大学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学生。她的炫富父母一辈子都从事体力工作,弟弟还在上初三,家庭经济压力较大。“我在异地上学,平时帮不上家里忙,只能在各方面都省着花。”

读大学之初,李琪就咨询了申请国家助学金相关流程,最终申请成功。她透露,国家助学金按照个人意愿申请,经过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后,由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整个流程大约一个月。

“其间最担心的是能不能申请到。好在每个阶段都有专门人员和我沟通对接,申请过程也是公开透明的。国家助学金减轻了我的家庭经济压力,关键是缓解了我在校学习的心理负担,能让我把减轻生活负担问题的心思都用在专心学习上,更加珍惜校园时光。”李琪说。

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就开始探索实行学生资助政策。2007年至2011年,我国建立起覆盖全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强度最大、资助范围最广、财政投入最多的制度设计。

除国家助学金外,各地各高校也设有助学贷款、学费补偿、勤工助学等多方式并行的资助体系。

目前,我国针对贫困生的资助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平均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 ~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以湘潭大学为例,该校现有的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学校资助类(勤工助学补助、寒衣发放补助、本科特困生困难补助等)。国家助学金分春季和秋季对半发放,而社会和学校的资助多是每年发放一次。

“国家助学金有统一的评定标准和发放体系,社会助学金则各有不同。但助学金的发放一般都要经过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申请评选两大流程,都是根据学生个人意愿申请,各二级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支撑材料进行初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复审,最终由校学生工作委员审定。校方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会为其建立信息档案。”湘潭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唐凤莲表示,该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在学校层面认定后,还需由湖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依次认定。

如何判断一名学生是否真正需要助学金?唐凤莲介绍,我国于2021年修订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判断学生是否真正需要助学金,一是对照中央下发的重点保障人员名单,包括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等;二是通过对学生日常消费等的了解和关注,看其是否存在暂时生活困难;三是适时发现因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原因临时出现经济困难的学生。

“助学金是面向家庭经济困难贫困生提供的帮扶措施。在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学校会综合考虑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和其他方面的表现。”唐凤莲补充道。

2022年,湘潭大学发放国家助学金10280人次、社会助学金617人次、学校助学金2209人次。此外,该校还创新采取了更多帮扶举措,比如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300多个;每年划拨20万元基本经费设立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资金等。

“国家助学金和其他相关助学金的每年指标都不一样,是根据学校总学生人数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比数定的。”唐凤莲告诉《中国科学报》,目前学校有各类在校生近4万人,从这个角度看,整个助学金的覆盖度仍有待提高。

程序正义如何保证

助学金分配不公、领助学金的学生炫富等事件不断出现,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聪认为,“高校”“贫困生”“炫富”等本身就是社会热词。大学生的身份自带光环,当多以正面形象出现的大学生和“炫富”等字眼关联时,本身就容易引起争议。

“事件广受关注背后,折射出助学金评选机制存在一定弊端。”林聪认为,一方面,现行助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定义为“家庭经济贫困,生活简朴”,比较笼统宽泛,会让贫困生评定有很大的弹性空间;另一方面,助学金评选机制不够完善,比如班级评议会有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参与,容易出现“走关系”现象。当人脉关系发挥作用时,能够博得评定教师和同学“欢心”的“伪贫困生”往往能够胜出。在一些学生眼中,与班主任和学生干部搞好关系成为了获取助学金的必要条件。

“高校往往难以捕捉到学生真实的家庭经济情况。”唐凤莲表示,在贫困生认定和助学金评选上,有些学校存在对材料只是进行“形式摸查”,而非“实质摸查”的问题,导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审核及其助学金发放存在漏洞。

青海师范大学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研究员包万平认为,助学金事件频发的根源在于学校内部管理。“助学金与金钱有关,金额比较大、学生关注度高,涉及每名学生的切身利益,很容易引起争议。如果处理不当,学生一定会对学校管理产生质疑,甚至会降低对学校的认同感。”

在包万平看来,助学金分配主要体现程序正义,一是“任何人不能成为自己的法官”,二是“两者兼听”。前者是指管理者要严守中立,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后者指管理者应公正无私,听取各方意见后再作决定。助学金分配引热议,其实一方面是辅导员、学生干部等在评选中没有站在中立立场,引起学生对评选结果不满;另一方面是组织评选人员调查工作不足,没能还原真实情况。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中山大学等的助学金事件都是经学生举报后才获得关注。如果没有学生举报,谁来维护助学金评选公平?

林聪认为,确保助学金公平发放的前提是贫困生认定是否规范、合理,但贫困生认定标准不一,且申请者来自全国各地,这加大了其认定难度,也是众多学者在贫困资助相关研究中普遍提到的问题。

“关键要在评选程序上做足工作。”包万平建议,首先要让所有学生知道助学金评选的相关内容及程序过程,在各阶段做好信息的及时披露和公示;参与评选者要做到不偏私、广泛征询意见,评审过程应是多人集体合议,不管是校领导还是学生代表,都应享有同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为保证评选结果的有效性,一定要有普通学生代表参加,既方便听取学生意见,也保证了程序正义。

同济大学教育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樊秀娣则认为,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其日常消费受到同学监督是很正常的。现行高校助学金发放标准的制定较复杂,分辨出真正的贫困生并不容易,这使得助学金评定和发放过程中,往往出现辅导员与学生之间以及学生群体中人情世故等占上风问题,还会衍生出各种矛盾。

贫困生能高消费吗

10月24日,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领取助学金的某名学生被辅导员通知删除自己看演唱会的朋友圈动态。该生将与辅导员的聊天截图在网上公布,并提到“520元不贵啊,我自己赚钱买的”。接受媒体采访时,该生还表示:“我每天只吃一顿饭,不卖惨不能拿助学金吗?”其言论引发争议。

11月8日,该校工作人员回应称,经调查核实,唐某申领国家助学金的资格符合标准。

对于该事件,网友纷纷评论“自己有能力挣钱为何还要申请助学金”“助学金不是助玩金”“应把助学金逐步替换为无息助学贷款”……显然,不管是在校学生还是社会人士,都不希望看到领助学金的学生有看演唱会等高消费行为。

贫困生能不能高消费?多位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的专家表示,要监管好助学金发放后的使用情况,不让助学金变“助玩金”。

“出现贫困生炫富、高消费等现象,往往是大学生受社会上某些不正确价值观影响的结果。部分贫困生将追求物质享受和炫耀看作成功的标志,忽视了学习的本质。”在林聪看来,当前互联网信息传播迅速,高校环境容易受到“网络炫富”等不健康现象冲击,同学间也会受攀比和炫耀的氛围影响。这对于一些意志不坚定的贫困生产生了负面影响。

樊秀娣认为,面对贫困生的炫富行为,要具体考虑其是怕被人瞧不起的偶尔炫富,还是一贯有高消费行为。后者自然与助学金发放的初衷背道而驰,应取消相关学生的助学金资格;前者则应对其进行教育,使其认识到助学金来之不易,引导学生将助学金用在学习和生活的必要花销上。

“受助学生应心存感恩,将来以更出色的成绩回馈社会。只有这样,贫困生才会有发自内心的自信,并激励其走得更高、更远。”樊秀娣说,学生阶段以学习为重,无论是富有家庭的学生还是贫困生,都不应把心思花在炫富上。

“一些学校对贫困生的资助往往停留在物质层面,忽略了对其消费观念的引导和教育,使得某些贫困生在获得资助后,缺乏正确的消费观念和理财意识。”唐凤莲认为,享受助学金资助的学生有责任避免不当的消费行为,这既是道德要求,也是公平要求。应加强对助学金使用的监督和学生的诚信、感恩、励志教育,从而提升资助育人的实效。

贫困生炫富、高消费的背后,涉及助学金发放后“最后一公里”的监管问题。对此,林聪建议应建立、完善贫困生追踪机制,加强对贫困生资助的全过程监管。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定期评估和完善,推动贫困生户籍所在地、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协同联动,对贫困生进行联合资格核查和信息共享。完善助学金管理办法,弄虚作假的学生应受到严格惩戒,防止钻空子者得不到有效震慑。

出了“猫腻”谁担责

针对今年9月,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小朱对其在助学金评定中遭遇不公的质疑,11月6日该校调查后称,不存在国家助学金名额遭“挤占”的情况,所涉及另两名同学的家庭和个人情况均符合困难生资助条件,未发现“渎职及滥用职权”问题。

11月19日,当事人小朱发布视频表示自己遭遇网络暴力,并晒出自己手写的“休学申请”。

助学金事件在相关学校发布官方通报后,是否就该画上句号?《中国科学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人们更关注学校采取何种方式减少或杜绝该类事件再次发生,以及如果出现助学金分配不公事件,是否该追责、由谁负责、担何责。

湖南工商大学法律事务办主任胡君认为,是否追责视情况而定。如果评选过程不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而是因为地区差异导致,则要思考如何完善贫困生认定的统一标准问题;如果有人弄虚作假,则肯定要追责。

具体而言,如果学生或家长弄虚作假,可要求其退还冒领的奖助学金,必要时对学生作纪律处分甚至移送司法机关;如果学校工作人员协助弄虚作假,则要根据情况对工作人员追责,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追责有何流程?唐凤莲透露,学校暂未出现助学金分配不公等事件。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学校会成立专门小组对贫困生的申请、审核及其助学金发放等程序进行核实调查,属实则根据相关条例取消其助学金获取资格。同时,相关学生也可以向校申诉处理委员会进行申诉。

“评定和发放国家助学金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办学的重要职责之一。出现助学金分配不公等事件应逐级追责,以此倒逼各级管理部门担负起相应职责,真正把‘以学生为中心’的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工作落到实处。”樊秀娣说。

借助大数据等精准识别贫困生

精准识别家庭困难学生是助学金发放中的重要一环。当下,一些高校借助大数据技术能力,通过学生日常消费、在学生食堂就餐等方面的数据反馈,精准识别贫困生。

比如,今年3月,湖南科技大学就将100万元的餐费“偷偷”打给相关学生。

该校根据食堂收款机的流水,统计全校全日制学生在食堂的就餐消费大数据,在食堂就餐率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的学生中,遴选每餐平均消费最低的3000名学生发放餐补。学校对入围名单进行贫困生身份核实,属于贫困生则按每人200元进行发放,暂未列入贫困生行列但餐均消费较低的学生也按每次20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入围学生每人分别发放100元。

“可以尝试建立学生经济困难共享数据库。”林聪表示,数字化背景下,贫困生申请者在生源地读高中时,当地政府及学校可建立学生经济困难数据库,全国可统一调用相关数据,方便该学生进入大学后高校精准识别其家庭情况。如果涉及该学生的隐私或无法做到数据共享,可以让贫困生申请者在认定资料中附上高中学校的数据证明。

林聪补充说,还可根据学生衣着、言行进行定性分析,精准识别贫困生;借助大数据平台,打通学工、教学、招生等多个部门构建学生全方位档案。

一般而言,经济发达地区的学校和当地有更广泛的联系,也容易获得当地企业、社会人士的捐赠。相反,一些办学实力不够强、地域位置不够好的学校,各类捐赠则少很多,学生所受资助也少一些。“若想缩小校级以及地区间的差异,学校要主动出击,积极开展社会服务等工作,赢得社会的赞誉与认可,从而争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同时也要练好内功,育好英才,以创新举措让学生对学校有较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包万平说。

“当前,高校里其实已经很少有吃不起饭、穿不起衣的学生了,往往是相对意义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此,助学金申请资格、发放标准、使用追踪机制等应与时俱进,及时完善改进。”包万平建议,应逐步推动将助学金并入奖学金,通过奖学金的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和成才的积极性;将发放助学金改为向贫困生提供学习深造机会等方式;将助学金等各类资助重点用在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上。

《中国科学报》 (2023-11-28 第4版 高教聚焦)

编辑 | 赵路

排版 | 志海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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