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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变庭审现场为“业务课堂”

[热点] 时间:2024-05-03 12:55: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86次

原标题:来凤:变庭审现场为“业务课堂”

“被告人供述的业务课堂他人违法犯罪事实系其行贿对象所为,是凤变法律对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不符合一般立功的庭审认定条件……”近日,由来凤县监委办理的现场一起单位行贿案在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县纪委监委组织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课堂近距离观摩该案法庭调查举证、凤变法庭辩论、庭审被告人陈述等全过程。现场

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能力,业务课堂该县纪委监委组织调查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凤变对收集、庭审固定证据的现场过程进行“回头看”,梳理问题与不足。业务课堂

同时,凤变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以案代训、庭审跟案实战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着力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双提升”。

“变庭审现场为‘业务课堂’,旨在练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内功’,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陈亚)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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