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郑州法院审结侵害“宇通”“双汇”等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1349件

[热点] 时间:2024-04-27 15:03:1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89次

原标题:2022年,宇通郑州法院审结侵害“宇通”“双汇”等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1349件

【大河财立方 记者 段伟朵】4月24日,年郑大河财立方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州法正当该院通报了郑州法院2022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院审并公布了2022年郑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结侵及不竞争纠纷根据通报,害双汇2022年全年,商标郑州法院共受理各类知产案件5004件,案件审结4869件。宇通其中,年郑审结刑事案件125件,州法正当民事案件4741件,院审行政案件3件。结侵及不竞争纠纷

过去一年,害双汇郑州法院严厉打击涉民生类犯罪。商标审结刑事案件125件,对涉及食品、药品、母婴用品、种子、化肥、文化市场等领域中,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生命健康、文化市场安全相关的犯罪,依法从重判处刑罚,切实保护民生安全。如郑州市某印务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一案,判处被告人5年有期徒刑及罚金。

继续加大财产刑适用。严格审查犯罪行为非法所得,并依法予以没收。严格审查犯罪行为非法经营数额,从严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切实做到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罪能力,共没收非法所得470余万元,判处罚金3900余万元。如被告人宋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判处其罚金174万余元,追缴违法所得180余万元。

深化刑罚执行效果。对适用缓刑和部分实刑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禁止令,从行为上对其从事市场经营活动予以严格限制,共对27人适用了禁止令。

激励市场创新活力。保护科技创新成果,审结涉及石化、汽配、冶炼、通讯等领域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1245件、技术合同纠纷案件115件、商业秘密案件8件,为创新主体提供明确、稳定、可预期的规则指引,让创新创业者坚定信心,提升社会创新活力。

构建全方位的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体系。始终将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放到保障国家种业安全的高度,不断加大保护力度,审结植物新品种权案件118件。

净化市场环境。办理大量涉及民生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审结侵害“宇通”“双汇”等一批知名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1349件,对恶意侵权的行为从严进行判赔,制裁傍名牌、蹭知名度的不正当行为,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有力地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其中,河南某投资公司诉南京某食品公司、连云港某食品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与河南某投资公司具有一定影响的“双汇王中王”火腿肠近似的包装装潢,赔偿河南某投资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69万元,并在报纸上刊登消除影响声明。

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近年来,包含餐饮服务、教育培训、美容保健在内的多个行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增长迅猛。针对此类群体性诉讼,法院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对部分没有调解基础的案件依法进行判决,审结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64件,及时定纷止争,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因素对实体经济影响。

促进文化传播。规范审理侵害著作权纠纷案1970件,制裁了复制、传播、销售等各类侵权行为,有效维护了著作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其中,随着网络应用的迅速发展,各类软件平台、APP等应用不断涌现。一些不法经营者为谋取利润,针对软件市场畅销的建站类软件、APP应用程序等,通过非法技术手段对目标软件进行破解而获取源代码后,进行复制、更改后形成盗版软件销售。由于计算机软件具有开发成本高和易复制性的特点,计算机软件侵权的发生愈加频繁。该类型案件的技术性较强,审理难度较大。2022年,共审结该类案件143件。如宿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常某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

制裁虚假陈述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对虚假陈述的当事人进行罚款或者拘留,制裁其干扰正常诉讼的行为,避免司法资源的无谓浪费,引导当事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氛围。2022年,共审结4件知产司法惩戒案件,通过打击虚假陈述行为,对潜在的不诚信诉讼行为形成震慑。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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