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地经济”指导意见发布 引入PPP模式开发园区

[焦点] 时间:2024-04-30 07:37: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8次

飞地经济

飞地经济  (网络图)

  随着沿海发达地区的飞地经济土地、人力等综合成本的指导不断上涨,产业向成本较低的意见引入地区转移成为必然。在这个过程中,发布发园飞地经济成为产业外溢的式开一个重要途径。

  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近日联合下发的飞地经济《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指导促进土地、意见引入技术、发布发园管理等资源优势互补和优化配置,式开共同参与园区建设和运营管理,飞地经济建立合理的指导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合作各方良性互动、意见引入互利共赢。发布发园

  引入PPP模式运营园区

  “飞地经济”是式开指两个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

  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的土地、人力等各种成本日益高企,对部分产业来说,发展空间已经日趋饱和,必须要进行产业转移。在这个过程中,迁出地和迁入地通过飞地经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是一个很好的方式。

  按飞地经济的管理方式,可分为飞入地管理型、飞出地管理型、两地共管型这三种方式,前两者的利弊都十分明显。比如飞入地管理型优点是管理方熟悉当地社会经济环境,不足之处在于可能形成对企业服务的不连续性,没能有效利用飞出地的管理经验。而飞出地管理型优点是保证了服务、政策的连续性,使企业有“宾至如归”的感觉,缺点是管理方需要时间来理解当地经济文化环境,从而可能出现水土不服。

  有鉴于此,两地共管型成为飞地经济目前的主要合作方式。飞地经济牵涉到迁出和迁入地政府、企业等多方利益主体,形成的动力在于实现了各方利益的共赢。

  对此,《意见》提出,要完善“飞地经济”合作机制,支持合作方建立常态化的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在产业发展、功能布局等方面的政策对接,及时研究解决园区建设、项目引进和运营管理中的问题。支持“飞地经济”合作方共同研究商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利益分配等事项,签订规范、详细、可操作的合作协议,做到分工明确、权责对等、共建共享。

  从实践效果来看,迁出地首先考虑的大多是将产业中的制造等环节转移,而自身则保留总部和研发、营销等部门,迁入地在获得部分制造环节的税收同时,也能带动当地的就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快当地的城镇化进程。

  不仅如此,《意见》在统计口径上也给予了明确。比如,在统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时,园区各项指标由所在地政府统计部门按现行统计制度和口径进行统计、核算和发布。但在政府内部考核时,允许合作方进行协商划分,但仅作专门用途供内部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鼓励按照市场化原则和方式开展“飞地经济”合作。鼓励合作方共同设立投融资公司,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开发和运营管理。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第一财经分析,飞地经济主要是平衡产业发展与土地需求之间的矛盾,通过合作共建园区,打造飞地经济,是目前很多一二线城市疏解部分功能很好的一种途径。在这个过程中,PPP的引入对类似像华夏幸福、亿达、陆家嘴、外高桥等产业新城、园区开发运营商来说,蕴含着广阔的市场机遇。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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