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工委:不赞同所谓“鸡娃”行为和称谓

[时尚] 时间:2024-04-28 04:31: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80次
中新网北京5月26日电(记者梁晓辉)针对社会上广泛关注的鸡娃所谓鸡娃话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26日在北京说,法工不赞同一些家长逼迫未成年人额外参加有关培训机构学习的委不谓行为,也不赞同给这些家长和学生戴一顶鸡娃的赞同帽子。  所谓鸡娃是所谓网络流行词,指的鸡娃是父母给孩子打鸡血,为了孩子能读好书、法工考出好成绩,委不谓不断给孩子安排学习和活动,赞同不停让孩子去拼搏的所谓行为。  郭林茂指出,鸡娃学生学习负担重,法工被家长逼迫参加各种校外学习培训,委不谓看似是赞同教育问题,实际上是所谓未成年人保护问题。  他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近两万名未成年人提出两万多条意见,绝大多数都是减轻学生负担的要求。这是孩子们发自内心的呼救,是向立法机关的求助。  郭林茂介绍,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时,在监护人的职责中,明确规定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在学校保护一章中,明确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学校不得占有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郭林茂进一步指出,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为破解长期困扰家长和学生的负担过重问题指明了方向。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  据知,新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完)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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