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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许可证不是“安全隐患”通行证

[热点] 时间:2024-05-01 19:20:1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81次
中评社北京12月22日电/据中国青年报社评,安全隐患12月18日,超限位于湖北省鄂州市境内的证不证沪渝高速沪渝向转大广高速匝道桥发生桥梁侧翻,目前造成4人死亡、通行8人受伤。安全隐患涉事车辆所属运输公司负责人表示,超限车辆在陕西和河南境内,证不证办的通行是198吨超限许可证,在湖北省境内办的安全隐患是99吨超限许可证。但媒体却只查询到他们在陕西办的超限超限许可证。  此次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之中。证不证然而,通行涉事超载车辆重达198吨的安全隐患细节引发了舆论关注。事故到底是超限不是车辆超载导致,只能依靠调查来给出权威结论。证不证基于目前的种种细节来看,关于超载车辆的管理问题,的确留下了太多无法回避的疑点。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必须办理相应的超限许可证。按照涉事车辆所属企业负责人的说法,该车辆分别在途经的陕西、河南、湖北境内都办理了超限许可证。可重达198吨的车辆,在湖北办理的却是99吨超限许可证,这显然反常。更显蹊跷的是,目前媒体只查询到一张许可证。超限许可证到底办了几张,又是否与车辆的实际信息相符,这些问号必须在事故的后续调查中拉直。  更重要的是,上述疑点折射出的超限许可证在审批环节,以及审批后的配套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漏洞,必须得到严肃审视。  应该明确的是,超限许可证,绝对不只是相关部门依据申请给相关超限车辆发放一张“通行证”这么简单,而更涉及一系列的辅助管理。如《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公路管理机构审批公路超限运输申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勘测通行路线。需要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承运人应当按照规定要求采取有效的加固、改造措施。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承运人提出的加固、改造措施方案进行审查,并组织验收。  要追问的是,对于重达198吨的超限车辆,相关机构在接到办证申请后,有没有组织人员勘测过通行路线?又是否考虑到公路的承受能力,要求承运人采取加固、改造措施并进行审查验收?如果没有这些配套举措,单纯是颁发一个超限许可证,就很有可能放大安全隐患,也弱化了该证本应该起到的安全防范作用。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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