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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用药有讲究

[探索] 时间:2024-05-05 23:56:0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66次

原标题:野外用药有讲究

野外驻训期间,野外用药有讲某合成旅下士小李身上长了不少红斑,野外用药有讲瘙痒难忍。野外用药有讲他以为自己患了日光性皮炎,野外用药有讲但在医疗点就诊时,野外用药有讲联勤保障部队第901医院军医魏红发现,野外用药有讲小李的野外用药有讲症状与长痱子和日光性皮炎不同。询问得知,野外用药有讲小李近期因上呼吸道感染服用过左氧氟沙星片。野外用药有讲魏医生诊断小李为光毒性皮炎。野外用药有讲

光毒性皮炎是野外用药有讲皮肤内某些光敏物质长时间受中、长波紫外线照射产生的野外用药有讲皮肤反应,主要表现为皮肤受光照部位出现日晒斑,野外用药有讲有的野外用药有讲部位还会出现水肿、水泡,野外用药有讲有刺痛感及红斑,表面症状与皮炎、湿疹类似。常用的抗微生物药物如环丙沙星、诺氟沙星、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抗真菌类药物如灰黄霉素、酮康唑、伊曲康唑,以及白芷、前胡、防风、连翘、紫云英、小茴香、槐花等中药都能引发光敏反应。官兵出现光毒性皮炎后,要避免日光照射,清除皮肤残留致敏物,必要时可使用遮光剂。症状较重者应及时就医,并在医生指导下停用可疑药物,口服维生素C、叶酸、抗过敏药物或糖皮质激素。官兵就诊时,若有光敏反应史应主动告知医生,用药遵医嘱并仔细阅读说明书。如需服用易引发光敏反应的药物,尽量选择晚上睡前服用,服药期间及停药5天内要采取防晒措施。

魏军医提醒官兵,野外驻训期间除避免药物的光敏反应外,还要注意药物的服用和储存。

药物合用有禁忌。几种药物同时服用,可能因药物间的相互作用降低药效或产生毒副作用。感冒药、退烧药和镇痛药中都含有扑热息痛,摄入过量可能引发急性肝损伤;藿香正气水和头孢、甲硝唑等抗生素类药物同时服用会造成乙醛中毒;同时涂抹碘酒和红药水会发生化学反应,形成碘化汞,危害身体健康。官兵在服药前应多咨询药师或医生。

高温环境不利于保存药物。疫苗、血清、酶制剂、生物制剂等在高温下易发生性状改变,降低药效;糖衣片、胶丸类药品会因热变形、粘连,在野外环境中还可能滋生细菌、霉菌,需保存在阴凉干燥处;含有丁香、桂皮、薄荷、细辛等成分的中成药,高温下易挥发有效成分,需保存在阴凉通风处。官兵在野外驻训时不要随身携带怕光、怕热药品,不要将药品放置在窗台、暴晒下的帐篷内。天气炎热时,可将相关药品存放在炊事班的冰箱中。

高湿环境易改变药物性状。药品受潮后,中药材易霉烂、片剂易变色粘连、粉剂易结块,可能使药品失效。特别要注意的是,常用于急性和慢性病疼痛、发热的对乙酰氨基酚,化学性质不稳定,易水解成对氨基酚,对人体有害。

氧气和光照对药品也有影响。氧气可使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D和肾上腺素、苯酚等药物氧化变质,疗效减弱,甚至失效,应密封保存。阳光也会影响药物疗效。治疗高血压急症及急性左心衰竭的常用药物硝普钠、扩张脑血管的药物尼莫通等,经光线照射后疗效降低;维生素D2经紫外线照射后还可能生成有毒物质,此类药物要放在阴暗处,并用隔光的玻璃瓶保存。

有的药物不宜长期保存。稳定性差的抗生素、胰岛素、细胞色素C等长时间储存后毒性增大。

野外驻训时,药物自身的理化性质、药物所含成分的相互作用、药物存放不当等,都会影响药物品质。基层卫生部门在携行药品时,需使用专门的药箱储存,并按规定放置,以确保药品性能稳定。(■郝东红)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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