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警被拖拽致死案开庭 被告否认故意伤害故意伤害交警

[百科] 时间:2024-05-06 15:53:4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73次

  新华网上海8月19日电 (记者黄安琪)无视交警指令违规左转,上海死案伤害伤害突然加速拖拽交警致死。交警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日公开开庭审理宝马车主拖拽交警茆盛泉致死一案,被拖被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被告孙浩杰提起公诉,开庭认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意故意

  孙浩杰,上海死案伤害伤害生于1983年,交警交大学文化,被拖被告系上海潮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开庭据检方指控,故意故意2015年3月11日17时25分许,上海死案伤害伤害孙浩杰驾驶宝马X3越野车行驶至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虹许路口时,交警交因超越停车线被在该路口执勤的被拖被告交通警察茆盛泉纠正。

  之后,开庭孙浩杰从直行车道径直行驶至左转弯至虹许路的故意故意待转区,茆盛泉再次上前指出其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孙浩杰不服从茆盛泉要求其直行的现场指令,驾驶车辆强行加速左转,将正在制止其违法行为的茆盛泉拖拽倒地,茆盛泉因颅脑损伤被送医后抢救无效,于当晚22时45分死亡,年仅32岁。

  孙浩杰随后自动投案。

  上海市一分检认为,孙浩杰故意伤害他人,致1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孙浩杰当庭表示对起诉书中的部分内容提出异议,且否认自己故意伤害交警茆盛泉。“起诉书中说我驾驶车辆将被害人拖拽倒地,这个事实认定是不合适的,对这个行为的描述我觉得是和事实有差异的。我加速左转时并不清楚交警的具体位置,肯定没有故意伤害。”

  在庭审中,检方还出示了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孙浩杰行车记录仪录制的影像等音视频材料,多位事发现场目击者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据悉,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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