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如何休年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知识止劳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讲堂解除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或终何休,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动合当年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年假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人社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知识止劳,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讲堂解除天数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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