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24日电/据微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12月24日消息,广东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英德12月24日上午,放火犯刘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案罪执行死刑命令,对英德特大放火案罪犯刘纯露执行死刑。纯露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被执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行死刑2018年4月24日凌晨30分许,广东被告人刘纯露因个人琐事心生不满,英德将其停放在英德市区某KTV一楼的放火犯刘
摩托车输油管拔掉,致油箱内的案罪大量汽油流向地面,随后用打火机点燃地面上的纯露汽油,火势迅速蔓延,被执造成18人死亡,行死刑1人重伤、广东2人轻伤及他人财物重大损失的严重危害后果,性质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刘纯露以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刘纯露宣告并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临刑前,刘纯露会见了近亲属。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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