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青海携手建立异地消费维权机制

[时尚] 时间:2024-04-29 23:06:0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93次

  人民网成都3月27日电 (赵祖乐)据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息,川和根据此前签署的青海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日前,携手消费四川省消委与青海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向四川省各市(州)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建立机制青海省各市州消费者协会下发通知,异地共同建立川青异地消费维权机制。维权

  根据《关于建立川青异地消费维权机制的川和通知》,川青异地消费维权将立足于增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实效,青海主动结合两地消费特点和维权难点,携手消费及时处理好消费纠纷。建立机制

  一是异地及时移转异地消费投诉。两地消费者在四川、维权青海区域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川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青海,可向其居住地的携手消费消委(协)投诉。

  二是快速接收异地转办投诉。被投诉方所在地或经营地的消委(协)收到转办的投诉后,应及时审查投诉方及被诉方的主体资格和投诉内容,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是认真调查调解异地投诉。对决定受理的投诉,消委(协)应对争议事实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消费者。

  四是强化异地从事经营活动经营主体的投诉信息通报。对于消费者反映的实际经营地在青海但注册地在四川,或者实际经营地在四川但注册地在青海的经营者,两地首先接到投诉的消委(协)要及时将相关投诉信息进行跨区域通报,两地消委(协)可联合开展投诉处置。

  五是畅通违法案例的移送渠道。收到消费者投诉所在地消委(协)如发现异地经营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对方消委(协)提供线索,并由经营者所在消委(协)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移送予以查处。

  六是规范异地移转案例办理上报。办理川青异地移转案例消委(协)以季度为时间节点,对本辖区内处理异地移转案例逐级汇总报送至上一级消委(协)。

  四川省消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川青异地消费维权机制,旨在主动搭建异地化解消费纠纷的桥梁和渠道,有利于共同构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为推动川青两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