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0日,黑龙海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汤继海等11名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江高强迫卖淫罪、院回应汤嫖宿幼女罪等作出有罪判决。兰兰理宣判后,案对11名被告人不服,汤继提出上诉。人申2012年10月26日,诉依我院裁定驳回上诉、法处维持原判。黑龙海
汤继海、江高刘万友、院回应汤陈春付、兰兰理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我院提出申诉,案对我院正在依法审查处理。汤继
黑龙江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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