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措施促进场外风险管理业务创新发展

[知识] 时间:2024-04-29 13:30:3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14次
中评社北京10月23日电/据东方网消息,天津10月22日,发布风险发展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对外发布《关于促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场外风险管理业务创新发展的措施促进场外创新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通过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场外风险管理业务、管理依托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场外风险管理创新发展体系等措施,业务推进天津自贸区场外风险管理业务创新发展,天津打造北方风险管理中心,发布风险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措施促进场外创新  据了解,管理场外风险管理业务,业务是天津指具有资质的金融机构以场外方式通过提供工具、服务及综合解决方案为实体企业管理要素、发布风险发展商品价格波动等各类风险的措施促进场外创新业务。经梳理发现,管理此次出台的业务《若干意见》涉及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场外风险管理金融服务、支持各类实体企业利用场外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鼓励金融机构为相关企业开展离岸场外风险管理业务等“硬核”措施。  在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场外风险管理金融服务方面,《若干意见》明确,鼓励内资、外资等各类金融机构在区内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场外风险管理业务中心、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为相关主体提供落户奖励、创新奖励、经营奖励等方面扶持政策。  在支持各类实体企业利用场外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方面,《若干意见》指出,通过政策、司法、服务等环境打造,支持京津冀等地区实体企业充分利用天津自贸区内基础设施和场外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支持探索应用反映经济实质的套期保值会计制度,为实体企业使用场外衍生工具创造更好的条件。  同时,《若干意见》明确,鼓励金融机构为相关企业开展离岸场外风险管理业务,加强与场内市场联动合作。  根据《若干意见》,天津自贸区将依托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场外风险管理创新发展体系,支持场外风险管理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金融科技赋能市场组织形式创新。其中,支持依托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探索具有共治、共享特征的去中心化市场组织方式,探索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引入智能合约保障双边结算条件下的履约率。鼓励具有场外风险管理交易系统开发能力的企业在天津自贸区设立主体,为场外市场发展提供科技保障。支持金融科技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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