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剪婚纱事件当事双方回应:已和解

[时尚] 时间:2024-04-30 02:55: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85次
中新网重庆1月15日电 (张旭)重庆孕妇剪婚纱事件当事双方在14日分别作出最新回应,重庆称双方已达成了和解,剪婚件当最终赔偿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纱事事双下同),应已截至发稿,和解后续有关事宜正在处理中。重庆

  近日,剪婚件当重庆一女子因定金问题怒剪商家32件婚纱的纱事事双视频引人关注。视频中,应已一孕妇手持剪刀,和解一边剪着婚纱一边跟录视频的重庆人争吵。双方回应称,剪婚件当事发主要原因是纱事事双定金问题,原定婚庆被取消,应已继而引发了定金问题。和解

  对于定金问题,孕妇蒋女士在回应中表示,婚庆总费用8000元,定金收了3500元,她认为店家应该退给自己,但对方“一分钱不退”,她觉得郁闷、委屈,继而做出剪婚纱的冲动行为;店主陈女士则表示,定金不退已跟孕妇丈夫谈好,而且将定金作为宝宝出生后宴会的布置费用。双方一致回应,主要是因为此前沟通不到位,加上行事冲动,才让事态愈演愈烈。

  此前,双方就剪毁婚纱的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事件也在多个网络平台持续发酵。店主陈女士14日晚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方对赔偿金额已达成一致,并不再追究对方的其他责任;至于其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这需要当地警方来认定。对此,蒋女士也发长文回应称,已为自己的冲动行为受到惩罚,并与店主握手言和,成为朋友。双方表示,很抱歉占用公共资源,希望大家不要过多打扰,蒋女士预产期在2月份,需要好好待产。

  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陈继才律师说,孕妇蒋女士因要求退还定金被拒,就剪烂婚纱,属于毁坏财物。如不能和解,商家又执意要追究其责任,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该罪立案标准是造成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但是刑法第13条规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这里的情节很重要。双方能坐下和解,通过协商解决,说明情节轻微,不需要刑法介入。

  关于定金问题,陈继才认为,本案不属于需要退还的情况。蒋女士因疫情等原因不能如期办婚礼,商家已经同意延期或办宝宝宴,但蒋女士后来又要取消,定金可以不退。定金3500元,超过总价款8000元的20%,也可以视为过高,如起诉,也可以退一部分,没有必要采取不理智的行为。(完)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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