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房2年后得知室内曾发生凶案,是否是“凶宅”引发争议

[百科] 时间:2024-04-29 01:26:1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35次

    

因为买到“凶宅”

而引发的凶宅二手房交易纠纷

并不少见

上海一对85后小夫妻

也“中招”了

2019年初他们花了105万

在市郊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

二手公寓房想等父母退休后,

能有一个良好的夫妻居住环境。

但没想到2年之后

因为房内漏水

他们在和邻居的沟通汇中了解到

自己购买的房屋

竟然发生过不好的事情

按照邻居的说法

此房不吉利

这房子不吉利!

以前出过刑事案件!年后

这个消息

让夫妻俩惊掉了下巴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隐藏着怎样的得知秘密?

原来,这套房子曾租给过一对再婚的室内生凶中年夫妻,一男子与女方带过来的曾发争议孩子组成三口之家一起生活。但没过多久,案否双方就因经济问题而导致感情破裂。凶宅

2019年2月9日,夫妻正值农历新年,买房夫妻发生口角后,年后丈夫张某拿刀将妻子孙女士捅得奄奄一息。得知

孙女士被送医抢救后

还是回天乏术

而她的丈夫张某

也被缉拿归案

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事情过去之后,当时作为房东的曾发争议母女俩将房子打扫干净,就挂牌出售了。而住在市区的小夫妻俩正好要给父母找一处安静的养老地,通过房屋中介以105万的价格迅速成交。

直到2年之后,小夫妻俩才知道房子里出过这样一个凶杀案。

小夫妻认为

这样的房子属于凶宅

便以卖家隐瞒了房屋的重大瑕疵

将对方告上法庭

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返还房款

还要求被告赔偿

装修费、税费、精神损失费等

但作为被告的原房东

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不买账

认为虽然在房子里发生过打架

但死者是送医后不治的

并非死在房子里

所以这套房子

根本不能称为“凶宅”

从警方提供的出警资料来看

孙女士被送到医院抢救时

人的确还是清醒的

本案的争议焦点

主要在于

原告方是否有权

撤销《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然而这并不是由房屋

是不是凶宅来决定的

而是在于

出售方是否向原告

披露过房屋的情况

原告坚持没有被告知

而被告却说已口头告知

但双方都没有证据

佐证自己的主张

在法官多次调解下

原被告都退让了一步

达成和解

↓↓↓

原《房地产买卖合同》不予解除;

在原来的房价上,被告再赔付原告23万元作为补偿

作为第三人的中介公司也退回了当初的中介费,因为中介虽然不是被告,但在提供服务时也有一定瑕疵。

法官提醒:

买卖房屋是件大事,对于卖家来说,要秉持诚信,要将房屋的实际情况告知买家。对于买房者来说,一定要慎之又慎,在没有交易之前一切都可以挽回。

法治社会,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坦诚告之就会避免日后的诉讼,切莫心存侥幸。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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