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成立 胡春华任组长

[探索] 时间:2024-05-09 04:35:0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51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

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国家攻坚通知

  国办函〔2019〕103号

  各省、自治区、脱贫直辖市人民政府,普查国务院各部委、领导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成立指导意见》,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胡春华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长主要职责

  负责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组织和实施,国家攻坚协调解决普查中的脱贫重大问题。

  二、普查组成人员

  组 长:胡春华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宁吉喆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领导统计局局长

  高 雨  国务院副秘书长

  刘永富  扶贫办主任

  郭卫民  中央宣传部部务会成员、小组新闻办副主任

  罗 文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程丽华  财政部副部长

  成 员:孙 尧  教育部副部长

  王志军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高晓兵  民政部副部长

  张义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凌月明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

  倪 虹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王志清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成立总规划师

  魏山忠  水利部副部长

  余欣荣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李 斌  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潘功胜  人民银行副行长

  李晓超  统计局副局长

  施子海  医保局副局长

  欧青平  扶贫办副主任

  程 凯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

  三、胡春华任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和扶贫办副主任欧青平兼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三)中西部22个省(区、市)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标题: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成立 胡春华任组长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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